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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坻區政府發布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通告
日前,寶坻區人民政府就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對全區各鎮街、各部門及全區人民進行通告。要求:
一、寶坻區小麥秸稈以機械化粉碎還田為主要方式進行綜合利用,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及落葉、枯草等雜物。凡在該區作業的小麥收割機必須加掛秸稈粉碎裝置。
二、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負責所轄區域內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管理,對在本轄區作業的收割機是否按技術要求配帶秸稈粉碎裝置進行監督檢查,拒絕不合格設備進場作業。區環保、公安等部門負責全區秸稈禁燒的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區農業、農機部門負責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技術指導及落實,支持鼓勵農民開展秸稈綜合利用。
三、全區廣大農民朋友和農業生產單位,要從保護我們共同的生存環境和美好家園出發,自覺參與秸稈禁燒行動,配合政府做好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
四、對違反規定焚燒農作物秸稈及各種雜物的,由環境保護執法部門依據《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從嚴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造成重大大氣污染事故,導致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嚴重后果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拒絕或妨礙管理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tjn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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