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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分析土地流轉過程中的種植大戶成敗之因
在農村城鎮化的進程中,村鎮合并,宅基地整理、土地平整成片、丘陵改造等土地復墾措施不斷上演。通過復墾,將閑置、廢棄、低效益的土地再開發、再利用,恢復并提高土地的生產力,增加土地的收益,改善農村的生態環境,是當前農村經濟改革的主要措施,也是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主導的農村改革命題。
在工業城鎮用地與農業用地相互擠壓、相互競爭的矛盾下,各地都在加大推進對土地的復墾力度,想方設法保障土地的生產紅線,推動當地農村經濟的穩定發展。
農村土地復墾雖然是一個復雜的過程,但是可以加快土地流轉、推動農業規模化、現代化。不過各地的復墾收益存在著很大的不同,有的在復墾流轉過程中能起到相加或增效作用;有的則出現負效應,引發多種社會矛盾,特別是在種植大戶領域,這些矛盾尤為突出。
近年來,筆者在為種植大戶培訓過程中,逐漸了解到他們在種田過程中的境遇。綜合分析,我們不難發現他們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土地流轉過程中他們的心理承受力、政策合同把控、土地規劃管養、科技團隊支持、組織管理分工等方面。下面就這些問題,結合生產實例逐一分析,并提出相應對策,以供大家參考。
做種植大戶,你心理準備好了嗎?
傳統的農業生產本身就面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如資金風險、生產風險、市場風險等,而種植大戶比零散承包戶還要承擔更多的風險。
由于種植業的生產周期比較長、收效比較慢,在投入和產出過程中會遇到意想不到的問題,增加投資風險。傳統一家一戶的生產風險往往被大眾分散稀釋,未能突顯出來;而對種植大戶來講,零散風險聚集起來就會帶來更大的風險壓力,甚至比零散風險的總和還要大。比如在土地流轉過程中,農田租金、基礎設施、種子化肥農藥投入,機械化生產方式、科技顧問傭金的資金注入,與政府部門、農戶之間的關系維護,預防合同毀約風險等。在這個過程中,如果種植大戶心理承受力不足、不能保證前期投入,就會產生一連串的連鎖反應,后期的收益就會大打折扣。
在土地復墾流轉的風險投資過程中,有許多農資經銷商、農資企業,甚至家電企業的老板涉足規模種植業,由于對風險預測預判能力存在差異,有的人賺得盆滿缽滿,有的人賠得一塌糊涂。如果沒有專業的人、財、力、技等方面的系統操作,即使實力雄厚的企業,也難避風險打擊。
連云港海州區的李永祥先生是一個懂技術會經營的農資經銷商,在4年前承包了6000畝荒地種植稻麥等谷物。由于對生產風險的認識不足,投資乏力、生產過程的管理經驗不足,種植過程斷斷續續,該播種時土地沒有整理好;該插秧時機械和工人未及時到位;該防病除草時,由于忙于其他田塊的耕種,不能及時防治,以至于后期補治的成本增大、效果不理想。過程管理搞得他筋疲力盡,焦頭爛額,結果收成不理想。兩年后,他不得不減持土地,轉租出去。他后來感慨地說:“這些年在土地上賠了許多錢,搭進去不少精力,得不償失。”
然而,跟李永祥呈鮮明對比的是高郵農資經銷商張兆龍的承包情況。他在2012年也承包了6000多畝地。不過,他從一開始就意識到種植業的風險性和辛苦程度,所以,他組織一批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分片責任管理,與收成效益掛鉤。由于分片后,每個片區的規模相對較少(300~400畝),生產可控性較強,風險大大降低。除此之外,張兆龍先生還積極組織生產管理人員及其他種植大戶進行科學培訓,傳授經驗及農資一體化服務,帶領他們一塊致富,深得當地種植大戶的信任。不過承包兩年后,他還是感到力不從心,2014年他把土地分包出去,只留下1000畝。他說:“做大農業一方面太辛苦,另一方面風險太大。只有賺錢時要讓大家一起賺,有風險時要及時幫種植戶分擔,這樣才能團結大家。”
這兩個案例說明一個問題,無論賠與賺,投資者都頂著較大的心理和風險壓力。因此要學會科學地對農業進行管理運作,排解壓力,化解風險。
種植大戶除了要應對投資風險外,還要承受各種自然風險。雖然說大戶的科學種田水平越來越高,抗風險能力有所加強,但是這也是相對的。組織管理較好的大戶抗自然風險能力強,反之則很差。特別是近年來,許多種植大戶的作物收獲期和播種期后延,造成作物生長發育推遲,自然環境和有害生物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作物的抗逆性受到了嚴重威脅。如2014年夏季連續低溫陰雨寡照,致使水稻稻瘟病暴發流行;光積溫不足,發育延滯,稻穗不結實或灌漿不充分,引發水稻大面積減產。這種情況必然要影響到后茬秋播和化除工作。這些自然風險的存在,勢必要加重種植大戶的心理壓力。
糧食收獲后,對種植大戶來講也不是高枕無憂的,他們的糧食是大批生產的,在儲存和銷售過程中還要接受各種各樣的考驗。如果曬場和烘干設備不足,糧食中的水分不能及時排出,一會造成產品的檔次降低,二會引發產品發霉變質,造成損失。此外,在產品進入市場過程中還要受到市場競爭的考驗。雖說國家有糧食保護價,但是由于需求量和品質的要求,價格往往出現一定的波動,這也就無形中加重了市場風險壓力。只要一天不能變現,種植大戶就會憂心忡忡。
當然,任何有風險的事情,只要你做好了應對措施就能有效化解,贏來機遇。因此,種植大戶要有防范意識,做好各方面的準備工作,才能心里踏實。
做種植大戶,你關注政策和合同的細節嗎?
連續幾年,“中央一號文件”都聚焦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明確提出在確保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的前提下,賦予農村土地經營權出讓、租賃、入股權能。鼓勵發展種植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促進土地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在此利好政策促進下,農村土地流轉正在加快,但是受傳統思想觀念和流轉環境的影響,農村土地流轉手續存在一些問題,種植大戶對國家惠農政策的把握度還不夠,部分人未能從中獲得實實在在的益處。
據了解,部分種植大戶的土地流轉大多是農戶間通過口頭協商的,沒有簽訂規范的流轉合同,即使有合同也沒有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有的種植大戶通過鄉村集體組織進行流轉,沒有征得所有農戶的簽字同意,這就必然引起土地矛盾和糾紛。在年度間,隨著糧食價格的變動和地租的變動,農戶與大戶間也會產生矛盾,導致流轉的土地不能持續種植。此外,種植大戶的租賃期相對較短,短則3~5年,長不過10年左右,短期的租賃行為導致種植大戶不愿意在水利工程和土地養護上進行投資,而是對土地進行掠奪式生產。隨著矛盾的不斷加劇,農戶會出現阻礙、破壞生產或偷盜行為,甚至出現毀約行為。而種植大戶在連年虧損的情況下,會出現“跑路”現象,**后損失**重、傷害**深的是農戶。
要避免這種現象的發生,種植大戶在準備承包前,就要聘請法律人士或中介服務組織,在《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框架下,注重承租合同的細節,商定合理的承租價格,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免發生糾紛,同時為自己爭取較長的承租期限,并通過當地鄉村政府,搞好與農戶之間的關系,為未來的長期投資創造一個良好的經營環境。
種植大戶除了要關注合同的細節外,還要關注惠民政策。近年來,為了鼓勵種植大戶的規模生產,國家和地方政府開始對種糧大戶進行財政補貼。國家層面上就有農資綜合直補、良種補貼和**低收購價保障;各級政府根據當地經濟財力又有各種各樣的惠民補貼政策,有的多達10種以上。
這些惠民政策,種植大戶并不一定能夠及時了解并及時受益。據調查,有一些惠民資金在落實過程中并不能進入大戶的口袋里。由于農村復雜的關系,一些補貼款進入了出讓土地的農民手中。雖然政府要求“誰種田誰得益”,但是基層落實時難度很大,因為大戶只有土地使用經營權,而土地承包權還在農戶的手中。這種兩權分離現象,造成農戶與大戶搶奪政府的補貼資金;而在私下口頭約定的承租關系中,種植大戶更是拿不到一點補貼。據新華網調查發現:現在不少農民將補貼資金看作政府普惠性福利,而不是國家鼓勵糧食生產,覺得補貼款就應該有自己的一份。
這種“不勞而獲”的現象嚴重地歪曲了國家鼓勵糧食生產政策,種植大戶拿不到補貼,就會影響他在糧食生產過程中的基礎投資,種田積極性就會受挫,也就會威脅到國家糧食的戰略安全。因此,要避免這種現象的發生,一方面要得到當地政府的支持,及時把相關的惠民政策宣傳到位,讓散戶明白國家的扶持政策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另一方面種植大戶在與農戶簽訂合同時,要明確國家和地方政府補貼的排他性。
種植大戶除了要爭取惠民補貼政策外,還要充分利用其他惠民政策,如種糧大戶的貸款貼息優惠,超級種糧大戶的基礎投資項目基金,政府采購發放的農藥肥料等。比如山東省就出臺《種糧大戶補貼政策》:4000畝以上每戶定額補貼100萬元,4000畝以下每畝補貼230元。這些錢不是直接打給種植大戶,而是要通過項目,做好相關的臺賬、資料、憑證等進行報銷。
這些惠民政策的充分利用,可以為種植大戶創造堅實的投資基礎,有利于進一步對土地進行開發利用,確保糧食安全。而簽訂細致詳實的租賃合同可以減少不必要的麻煩,使農業生產順利進行。
- 不滿發布于2015-05-24 14:38現在的種植大戶那個不是在花國家的錢那個是真正的種地的 --來自農機通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