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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工作的通知
關于開展湖北省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工作的通知
鄂農機函〔2015〕18號
各有關農機企業:
為確保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順利實施,經研究,定于3月中下旬組織開展我省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填報范圍
除國家統一歸檔的品目外,在我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歸檔范圍內的品目(詳見附件),均需申報歸檔。
二、資質條件
申報機具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的產品,且應是2015年3月15日前已獲得部級或省級(包括湖北省和其他省份)有效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農業用北斗終端產品須為通過湖北省支持推廣目錄評審的產品。
申報我省歸檔產品的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應截止到2015年3月15日及以后,在2015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推廣鑒定證書必須及時取得新證,否則將從我省下年度補貼范圍中剔除。
已被取消補貼資格、鑒定證書不在有效期內,或者不符合生產許可證管理、強制性認證管理等的產品不得申報。
三、填報方式
企業需登錄湖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管理信息系統(61.183.175.23:9000/njbt/),點擊“注冊”,完善企業信息并提交后,由省農機局進行審核。待審核通過后,企業可通過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企業須按要求在系統中填報相關歸檔信息,包括企業信息、產品大類、小類、品目(品目須與鑒定部門發布鑒定信息中的“所屬品目”一致),主要分檔參數、產品圖片、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推廣鑒定報告以及檢驗報告等,國家實施強制管理的產品還需提供證書及其附件。證書、推廣鑒定報告以及檢驗報告均須為原件彩色掃描件。
如企業產品名稱與農業部發布的品目不符的,企業須提供該產品推廣鑒定證書核發單位出具的歸檔意見并加蓋公章,將原件掃描后上傳至歸檔系統。
四、相關要求
1、主要分檔參數須按農機鑒定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中“實測值”填寫。省局將組織專家對填報信息進行審核,如產品信息填報不全、不準確,造成無法明確歸檔的,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則,該產品將歸入本品目**低檔次。
2、每種型號的農機產品均需進行申報歸檔,首批歸檔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20日。
3、請各企業高度重視此次歸檔工作,按要求準確完整申報歸檔信息。產品信息申報不全的產品將無法準確歸檔,影響相應產品正常享受補貼,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將由各農機生產企業自行承擔,望各企業給予理解與配合。
4、企業申報的歸檔信息必須真實有效,申報企業對申報產品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報送虛假信息,一經核實,將取消該企業所有產品的補貼資格,由此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違規企業自行承擔。
聯系人:彭儀、蘇仁忠,聯系電話:027-87664490、027-52233757
湖北省農機局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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