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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農機補貼信息披露力度與監管處罰力度是關鍵
農業部和財政部聯合印發《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加大對農機購置補貼的監管力度、信息披露力度和對違法者的處罰力度。
2月1日,中央一號文件《關于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印發,其中明確規定要“完善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這讓我國一些省市農機補貼屢被當做“唐僧肉”吃掉的現象再次引起社會關注。
兩部委出臺補貼意見
實際上,就在此前的1月29日,農業部和財政部就聯合印發《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分赋?,要充分發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效益,加快農機化發展方式轉變,推動糧棉油糖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促進農業機械化又好又快發展和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提高。
為了保證農機補貼能夠真正惠及農戶,《意見》對于資金的使用和監督有更加嚴厲和細致的要求。比如,強調“注重規范實施,加強過程監管,強化信息公開、績效考核和廉政風險防控,保障資金安全。”
今年的《意見》還要求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要全面履行監管職責,以問題為導向,適時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強化監管,嚴懲違規,將違規現象和問題主動向社會公布。
同時要高度重視群眾舉報投訴受理查處工作。在建立健全相關機制的前提下,通過電話、網絡、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訴。“對實名投訴舉報的問題和線索,要做到凡報必查。”
農業部副部長張桃林在不久前的一次會議上還強調,“著力正風肅紀,狠抓依法行政、廉潔行政,推進省市縣政策信息公開,專項督導、重拳打擊弄虛作假、嚴重失信、虛報套取補貼等違規行為。”
據張桃林介紹,2014年我國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突破60%,提前實現“十二五”規劃目標,而農機補貼政策的實施無疑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據悉,2014年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達到237.5億元,同比增加20億元。
2004年6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公布,規定“中央財政、省級財政應當分別安排專項資金,對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買國家支持推廣的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給予補貼”。當年,中央財政安排補貼資金0.7億元。隨后幾年,補貼資金呈幾何級增長,截至2014年,國家財政對于農機購置補貼的投入高達1100多億元。
但是由于補貼制度不完善、監管機制不到位,在農機購置補貼發放的過程中,在許多省市縣都出現了“貪污”、“截留”補貼款的現象,不僅讓國家的好政策無法完全惠及農民,甚至還給一部分農戶帶來了巨大的損失。
農機補貼屢成“唐僧肉”
記者在采訪中獲悉,在江西、江蘇、河北、福建等一些省份,各地農機部門負責人利用手中的權力,變相截留補貼款,為自己、為親友等謀利的情況并不罕見。
比如,不久前,央視就曾曝光了河北保定一家玉米收獲機廠家所生產的產品,雖然進入了補貼目錄,但80多戶購置農戶在使用該機器后,毛病不斷,根本無法參與生產,這給農戶帶來了巨大損失。
而河北省農機鑒定站的工作人員稱,該款機型在鑒定時是合格的,但是實際賣給農民的機器卻與送檢的農機型號有很大的不同。
不僅以次充好現象普遍,“官商勾結”騙取農機補貼在一些地區很嚴重。據新華社報道,自2014年以來,僅福建龍巖紀檢監察和檢察機關查處“官商勾結”騙取農機購置補貼案件就達17件,7個縣區均有發案,涉案人員20余人,5個縣區農機站站長落馬。
而在農業大省江西省,據媒體報道,自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以來,江西省農機系統45名國家工作人員涉嫌濫用職權,致使大量農機購置補貼被套取,該窩案串案涉及省、市、縣三級農機局長20人。
其中江西省農機局原局長王紹萍先后收受各地農機商22人行賄的財物共計700余萬元,王紹萍利用職務之便,為行賄人套取農機補貼提供條件,違規同意不符合享受農機補貼條件的產品進入江西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目錄,造成國家農機補貼資金損失達2203萬元。為此,王紹萍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
據了解,虛標農機價格、偽造銷售信息、指定銷售企業等做法是騙取農機購置補貼的主要手段。
有分析人士指出,地方農機部門負責人權力過大、缺少監督是導致農機補貼無法充分發揮效應的主要因素。“項目申請、審查、簽訂補貼協議、協調供貨、上報補貼等多個環節,往往都是由少數幾個甚至一人完成,而系統內監督又通常以報表或自查的形式進行,有名無實。”
信息公開、加強監管是關鍵
為了有效治理以上騙補行為,在本次發布的《意見》中,對信息公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意見》要求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宣傳冊、明白紙、掛圖等形式,積極宣傳補貼政策;要建立完善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確保專欄等信息公開載體有效運行。
省級和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重點公開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操作程序、投訴咨詢方式、資金規模和使用進度、補貼受益對象、違規現象和問題等;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組織農機試驗鑒定機構按照“誰鑒定、誰公開”的原則,公開補貼機具的推廣鑒定證書、鑒定檢驗結果等信息。
據記者了解,農業部不久前專門針對農機推廣鑒定工作下發通知,加強對農機鑒定工作的監管和信息披露。
比如,要求各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組織農機鑒定機構在本省指定網站上,將有效期內通過省級農機推廣鑒定產品的企業名稱、生產地址、產品名稱、產品型號、所屬品目、證書編號、有效期、鑒定機構等有關信息進行公開。同時,報送至農業部農機試驗鑒定總站。而且自2015年起,每季度都要報送一次農機鑒定證書發放情況。農業部農機試驗鑒定總站負責將有效期內部級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信息在中國農業機械化信息網上進行公開。
而且農業部還要求,自2015年起,各級農機鑒定機構要在農機推廣鑒定證發放后兩周內,在本級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指定的網站上,將獲證產品的照片、技術規格、檢測結果等信息公開。
在信息公開的前提下,《意見》對于往年經常出現的騙補情況也有新的要求。比如規定省、地、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對投訴集中、“三包”服務不到位、采取不正當競爭、出廠編號及銘牌不規范、未按規定使用輔助管理系統、虛假宣傳、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騙補套補等線索具體的投訴進行重點調查核實。對于違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相關規定的生產和經銷企業,地、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視調查情況可采取約談告誡、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將有關情況和進一步處理建議報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可采取約談告誡、限期整改、暫停補貼、取消補貼資格及列入黑名單等措施,要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并視情況抄送工商、質量監督、公安等部門。同時,要將暫?;蛉∠a貼資格的處理情況報農業部。
而且農機生產和經銷企業產品補貼資格或經銷補貼產品的資格被暫停、取消,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違規農機生產或經銷企業自行承擔。
有檢察部門人士稱,要想根本上杜絕騙補行為,必須強化對權力的監督制約,要科學配置權力,建立健全決策、執行、監督共同發力的機制,將權力運行的每個部位、每個環節都置于有效的監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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