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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2014年保護性耕作項目總結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2014年保護性耕作項目總結工作的通知
甘農機科發〔2014〕132號
有關市州農機(農牧、農業)局(委),有關縣(市、區)農機局(站、中心),省農機推廣總站:
根據農業部《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及《保護性耕作項目實施規范》要求,為全面總結2014年保護性耕作項目建設及示范推廣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認真做好各類保護性耕作項目總結上報工作
(一)2002年以來,我省先后有玉門、肅州、高臺、臨澤、甘州、民樂、山丹、永昌、涼州、民勤、古浪、榆中、皋蘭、甘谷、麥積、秦州、白銀、景泰、靖遠、安定、臨洮、崆峒、涇川、靈臺、華亭、西峰、寧縣、正寧、慶城、鎮原、華池、合水、永靖等33個縣(市、區)承擔了農業部保護性耕作示范項目,請各縣認真填報《2014年度保護性耕作項目執行情況統計表》(附件1)。
(二)對2014年農業部續建的山丹、合水、華亭、靖遠、臨澤等5個示范縣及榆中試驗監測基地項目,要按照項目合同任務要求做好總結工作。在填報《2014年度保護性耕作項目執行情況統計表》的同時,上報項目實施工作總結報告,主要包括:各項任務指標完成情況(示范面積、配套機具、資金使用、宣傳培訓等數據指標),主推技術模式,取得的效果,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問題與建議,下一步打算等內容。榆中縣按要求上報項目監測效果技術報告。各項目縣要編制2014年項目資金決算報告。主要包括填報《2014年保護性耕作項目支出決算明細表》(附件2),編制項目資金使用情況決算報告,主要包括: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原因分析、相關建議等內容,重點分析預算與執行的差異,對在經濟分類類別之外使用資金的原因進行詳細說明。
(三)對在建國家發改委保護性耕作工程建設項目。主要包括寧縣、靈臺、肅州、涼州、民樂(2011-2012年),民勤、景泰、永昌、麥積、正寧(2012-2013年),永登、皋蘭、靖遠、會寧、金川、秦州、秦安、甘谷、崆峒、華亭、莊浪、靜寧、慶城、環縣、華池、合水、永靖(2013-2014年)等27個縣區。要按照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要求編寫上報項目總結報告(格式見附件3),并填報2014年保護性耕作工程建設項目執行情況統計表(附件4)。
二、抓緊做好項目驗收準備工作
年底省上計劃對肅州、民勤、涼州、永昌、正寧等5個已完成建設任務的項目進行竣工驗收。目前,肅州、民勤已完成市級項目初驗工作,請武威市、金昌市、慶陽市農機部門抓緊進行涼州、永昌、正寧項目初驗工作,完成后及時向省農牧廳申請項目竣工驗收。
三、有關要求
1、每年年底部司將派督導組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抽查。對在建部級項目進行檢查的同時,也要對已停止投入的部級項目縣進行檢查指導。請各項目縣認真做好項目檢查準備工作,制作保護性耕作項目多媒體匯報材料,安排好示范點。
2、省農機推廣總站負責全省保護性耕作技術總結報告。
3、各單位于2014年12月20日前將總結報告行文上報省農機局和省農機推廣總站,同時發送電子郵件到gsnjkjc@126.com和gsnjtgzhlh@sina.com。
聯系人:趙成斌 聯系電話:13893688611
甘肅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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