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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關于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有關工作的通知
新農機辦發〔2014〕35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農機局,各地、州、市農機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農機化司關于做好農業部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運行維護工作的通知》(農機產〔2014〕71號),和《農業部農機化司關于抓緊做好2012-2013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軟件系統數據完善相關工作的通知》(農機產〔2014〕83號)精神,切實做好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及系統數據完善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工作。
今年我區繼續對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實行延伸績效管理,各地要指導督促市縣補貼公開專欄建設,通過教育培訓、督導檢查、績效管理等,確保今年年底前補貼專欄全部建設到位。
根據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工作要求,請各地州填寫地方補貼咨詢投訴聯絡信息表(附件1),將地(州)、縣(市)兩級政策咨詢受理電話、政策投訴舉報電話、補貼機具質量投訴電話匯總填入表中,此信息將在農業部信息公開專欄中發布;同時填寫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信息員登記表(附件2),將地(州)、縣(市)補貼信息公開專欄信息員名單匯總填入表中;并于6月6日前以電子郵件形式報送自治區農機局管理處。郵箱地址:xjnjnjc@163.com。
二、認真核對,全面解決系統中的數據問題。
今年年初,按農業部要求,我區對2012-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系統數據進行了完善,但仍存在數據不完整,申請、公示、待核實等各種狀態并存,資金使用進度與上報實施進度有差異等問題。我局對各地州2012年、2013年在系統中錄入的資金進行了整理(附件3),各地要對照整理情況,按以下流程抓緊組織補錄、核對和完善工作。一是組織補錄系統數據。對尚未完成錄入工作的有關地州,要盡快組織縣市農機局繼續補錄,確保2012年、2013年實施資金量全部錄入,系統中各條有效補貼數據記錄的狀態應達到“已結算”,年度實施資金量以各地州上報的實施進度表數據為準,補錄工作須于6月15日前完成。二是開展系統數據核查和完善。系統數據補錄工作后,我局將可能存在問題的數據和原因逐條反饋。各地州要組織縣市農機局逐條確認,務必做到系統中錄入的購機戶信息與申請補貼農戶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資料信息一致,系統中的機具信息與購機戶實際購買機具及銘牌信息一致,經確認一致的不需修改。如果完善后的數據仍存在問題,我們將退回繼續完善,直至問題全部解決為止。我們將對數據補錄和完善情況納入績效管理并及時通報。
三、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和人員配置。
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軟件系統是各級農機管理部門實施補貼政策的網絡操作平臺,系統數據是補貼政策實施的重要電子檔案,是科學測算補貼額、強化監督管理的基礎性資料。補貼軟件系統的管理水平是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管理水平的重要體現,系統數據質量是補貼工作質量的重要反映。各地要高度重視,充實力量,選派具有一定的政策業務能力和計算機管理水平、責任心強的兩位同志作為管理員(A角、B角),經授權管理補貼軟件系統。當前,各地要重點做好2012年、2013年數據補錄、完善和2014年系統錄入工作。為便于聯系,請各地州匯總填寫《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軟件系統管理員報名表》(附件4),并于6月6日前以電子郵件形式報自治區農機局管理處。
四、強化監管,切實加強信息公開和補貼軟件系統管理水平。
自治區將于每季度末對各地州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情況進行抽查并通報結果,抽查情況直接作為績效考核評分依據。各地要提前開展自查,發現問題抓緊完善,確保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到位。
同時,各地要以完善系統數據為契機,加強補貼實施監管,對數據完善過程中發現的可疑線索要一查到底,對違規違紀問題要嚴肅處理,查處結果和重大問題線索應及時上報我局。
當前,各地一要及時準確錄入2014年系統數據,加快錄入進度,今后對各地實施進度考核將以軟件反映進度為準。二要提升系統數據質量,從身份證信息、銷售價格異動、銷售價與補貼額比例等方面按季度進行自查,切實提高數據的完整性、時效性和準確性。三要注重在日常使用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反映、跟蹤解決,結合實際提出完善軟件功能及管理的意見建議,促進補貼軟件系統在使用中不斷完善。四要強化系統使用管理。我局將對系統數據問題及時反饋,督促各地核實情況并抓緊解決問題、完善數據。
附件1、地方補貼咨詢投訴聯絡信息表 2、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信息員登記表 3.2012-2013年各地州系統數據錄入資金量情況 4.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軟件系統管理員報名表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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