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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關于2014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補貼額一覽表及管理軟件系統生產企業授權等的通知
“重要提示”關于內蒙古農機購置補貼生產企業授權及經銷商確認產銷關系事宜的補充通知
區內外農機生產企業、區內農機購置補貼供貨經銷企業:
4月4日,我局印發了《關于公布2014年度內蒙古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補貼額一覽表及管理軟件系統生產企業授權的通知》。根據企業反映,現針對生產企業授權和經銷商確認等事宜補充通知如下。
附件下載:
關于內蒙古農機購置補貼生產企業授權及經銷商確認產銷關系事宜的補充通知
2014年4月5日
關于公布2014年度內蒙古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補貼額一覽表及管理軟件系統生產企業授權的通知
各盟市農機主管部門,專項供貨經銷企業:
4月3日、4日,農業部分別下發了部非通用類(第一批)及通用類導入系統補貼目錄,自治區即刻與省非通用類、自選類和省單補補貼目錄進行合并,形成了《內蒙古導入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軟件系統目錄格式》。現將《內蒙古自治區2014年度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內蒙古自治區2014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等予以公布,并對專項供貨經銷授權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2014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農辦財〔2014〕6號)、自治區農牧業廳、財政廳《關于印發2014年農牧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實施方案的通知》(內農牧機發[2014]67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尊重部分盟市意見,堅持突出重點,縮小范圍的原則,研究確定了《內蒙古2014年度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附件1),現予以公布,請遵照執行。盟市、旗縣不得隨意縮小或擴大補貼機具種類、品目。
今年是牧區牧民購置畜牧業機械累加補貼的第5個年頭。各地要嚴格按照《內蒙古2014年度農機購置牧區牧民補貼品目及標準》(附件2)實施操作,用足用好自治區級財政牧區牧民補貼資金,品目外產品一律不得用自治區級財政資金實施累加補貼。上年度各級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轉未使用完畢的,要全部納入今年實施,補貼標準按2014年度規定執行,并統一歸入“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軟件系統”操作,不得跨年度實施。
二、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
本著“分檔科學合理直觀、定額就低不就高”的原則,經公開征求各級農機部門意見,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組織專家會評審,報自治區農牧業廳農機局核準,自治區購機補貼辦公室(自治區農機推廣站產業化科,下同)編制形成了《內蒙古自治區2014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附件3),現予以公布。在操作層面,已按照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對應將納入范圍的補貼產品測算添加了補貼額并導入“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軟件系統”。在實施過程中,各級農機管理、推廣部門及供貨經銷企業,要做好社情民意的調查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我局和自治區購機補貼辦公室。必須遵循市場與補貼銷售同價原則,杜絕補貼銷售價以定額補貼(國補30%為標準倒推倒算確定銷售價格)確定銷售價格,各級農機管理、推廣等部門要加強監督和調查,切實維護農牧民切身利益。要保障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有序落實,倡導以優取勝,通過提高產品質量,提升服務質量等服務性手段贏得農牧民信賴,杜絕企業間的惡意“價格戰”和壟斷經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變相引導、指定補貼產品和供貨經銷企業。
三、管理軟件系統產銷關系確認、補貼銷售
經銷商已完成注冊工作,自治區購機補貼辦公室已進行核對。現開始生產企業管理軟件系統授權,完畢后經銷商可通過注冊時的用戶名、密碼登陸系統。
(一)生產企業用戶名、密碼獲取
生產企業在內蒙古管理軟件系統登錄用戶名、密碼索取見附件(附件4)。直銷生產企業同步獲取。
(二)密碼更改
為防止他人惡意盜取密碼,請登錄軟件系統后,第**時間修改本生產企業密碼并妥善保管、牢記,密碼設定盡量相對復雜,以免被盜用。
(三)產銷關系確認
1、4月4日—6日,農機生產企業對已確認授權的經銷商點擊分配。直銷生產企業可同步給已確認授權的經銷企業授權,此時段不能給本企業授權。嚴格在規定時間內點擊授權,后補無效,一經查實將做嚴肅處理。產銷關系形成一家即可開展一家補貼操作,為加快進度,不影響農牧民補貼購機,請企業間相互轉告,以**快速度完成產銷授權工作。
2、授權:第一步選擇“我的經銷商”;第二步銷售機具設置,逐一給所選擇的經銷商進行產品分配、銷售區域設定;第三步機具分配完成后,點擊“上報經銷商銷售機具及區域信息”。
3、經銷商:生產企業完成代理授權和產品、銷售區域設置后,經銷商需通過管理軟件系統確認,點擊“同意”,至此形成產銷關系。
(四)補貼銷售
1、凡是在管理軟件系統形成產銷關系的,方可進行補貼申請、打印指標確認通知書,進行補貼銷售。
2、補貼銷售
(1)機具分配。生產企業通過管理軟件系統將發到經銷商的實物機具出廠編號、車架號或發動機號等信息分配給經銷商。同時將機具銘牌圖片上傳。
(2)補貼機具銷售。經銷商通過指標確認通知書編號、身份證號調取該戶信息,將銷售價格、提貨地點、實收運費、人機合影圖片(**多可上傳5張)、發票圖片上傳。生產企業未上傳銘牌的,經銷商負責上傳。
(3)出具《補貼機具供貨與核實表》。完成補貼銷售流程,經銷商需當場出具補貼購機發票(空白處或備注欄目注明各級財政補貼金額、實收運費、提貨地點和另選裝配置件名稱及價格)、《補貼機具供貨與核實表》(附件5)。經農機購置補貼監察員確認簽字后,即刻交農牧民購機者作為申領補貼憑證。
(4)備注信息。補貼銷售時,通過軟件管理系統將提貨地點、實收運費、各級財政補貼金額錄入“備注”欄目。
四、直銷生產企業注冊及自行授權
(一)直銷生產企業及產品范圍
一是有入選補貼范圍的產品;二是內蒙古境內工商注冊的農機生產企業;三是已確認公布的直銷生產企業;四是區外奶業設備生產企業(同一生產企業既有奶業設備又有其他機具的,僅限奶業設備產品直銷)。
(二)直銷生產企業注冊為經銷商
1、時間:4月7日。
2、直銷生產企業注冊經銷商填寫單位名稱后務必在企業名稱后加“—直銷”字樣。
(三)自行產品代理、銷售區域授權
1、時間:4月9日。
2、此時間段內僅限給本生產企業注冊為經銷商身份的企業授權,及本企業生產產品、銷售區域設置分配。其他企業不得操作授權事宜。
3、授權:第一步選擇“我的經銷商”;第二步銷售機具設置,逐一給所選擇的經銷商進行產品分配、銷售區域設定;第三步機具分配完成后,點擊“上報經銷商銷售機具及區域信息”。
4、以經銷商身份登陸:生產企業完成自我代理授權和產品、銷售區域設置后,需以注冊為經銷商身份的用戶登陸系統點擊“同意”,形成自我直銷生產企業的產銷關系。
5、補貼銷售按第三大項的第(四)部分執行。
五、注意事項及要求
請在規定時間段按時完成授權、注冊工作,保證一次性完成,過期一律不予補辦。注冊內容保證完整、準確。經銷商、生產企業要相互轉告,以免貽誤時機。管理軟件系統各權限用戶,密碼忘記的,須傳真加蓋單位公章的申請,并留聯系人、聯系電話。
生產企業授權經銷商嚴格按照已確定的代理名單分配,凡后增補或調整授權的,都屬于違規操作、企業經營不規范行為,授權無效,將在系統內對該生產企業產品實行封閉式管理,無法操作補貼銷售。為了防止補貼供貨壟斷行為發生,建議生產企業授權經銷商銷售區域為“內蒙古自治區”全境,形成補貼市場公平、合理競爭的環境。
完善補貼銷售流程,做好原始檔案記錄,繼續實行銷售臺賬記錄制,每一臺補貼機具,每一筆業務都要按附件6銷售臺賬記錄單建立銷售臺賬,規范入檔備查。
設施設備類:農牧民自行填寫申請補貼或旗縣錄入申請信息時,涉及網圍欄(僅限蓄舍圍欄)、其他畜牧飼養機械(含飼養暖棚、貯草彩鋼棚、游牧房車)按平米補貼的,同一戶補貼購機的,機具數量必須填寫“1”,在“備注”內錄入補貼購置總平米數,系統將自動運算,即補貼總額=每平米補貼額ד備注”欄的平米數。
擠奶機械補貼購置的,結算明細表后須附畜牧業主管部門核發的奶站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和旗縣農機主管部門和購機者三方簽字蓋章驗收格證,即《安裝確認書》原件,格式見附件7。
另外,盟市農機主管部門于4月底前將盟市、旗縣農機購置補貼配套資金和工作經費安排情況負責調度、匯總,按附件8格式報送至自治區購機補貼辦公室。盟市、旗縣農機、財政管理軟件系統登陸名通過內部郵箱下發盟市,盟市轉達旗縣,要及時修改密碼并妥善管理,要專人專管,保證購機者補貼信息不得對外泄露。
六、咨詢聯系方式
部門:自治區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工作辦公室(自治區農機推廣站產業化科)
聯系人:王佐、陳麗平
聯系電話:0471—4300269(傳真)、13848151311
地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鄂爾多斯東街金歲小區綜合樓內蒙古農機推廣站產業化科
郵編:010010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農機局
2014年4月4日
- 游客發布于2014-10-05 13:03評論也得刪除了,何必自己想吧,買車真的給補貼?逗我呢,我們這里多少人買沒給補貼。買了多少農用車動不動就說沒有指標。呵呵 --來自農機通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