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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關于取消部分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通知
鄂農機產發〔2013〕29號
各市、州、縣(區)農機局(辦):
根據農業部、財政部《2013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精神,為嚴格管理補貼產品產銷企業,維護補貼市場秩序,現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取消以下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一)恩施市農益農機有限公司生產的93QS-0.4青飼料切碎機、建始縣茅田農機制造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93QS-0.8青飼料切碎機、五峰檀木農業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93QS-0.5青貯切碎機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抽查,認定為2013年度不合格產品。根據《農業部農機化管理司關于及時核查省級目錄中不合格產品的函》(農機科〔2013〕29號)文件要求,我局《關于取消省級目錄中不合格產品的通知》(鄂農機管發〔2013〕27號),已將上述3種產品從《2012-2014年湖北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中予以取消。
(二)浙江臺州億源機電有限公司生產的8PQ-35型噴灌機、8PQ-1.5D型浮式噴灌機經核查發現,均不符合《GB/T25406-2010輕小型噴灌機》規定,認定不屬于噴灌機。根據農業部農機化管理司聯合調查結果,我局《關于注銷臺州億源機電有限公司兩款農機產品推廣鑒定證書的通知》(鄂農機管發〔2013〕28號),已注銷上述2種產品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
(三)重慶耀虎動力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1WG4.0-105FC-Z型微耕機(2013年型號變更為1WG4.0-105FC-ZC)、山東時風(集團)聊城農業裝備有限公司生產的4YZP-2型自走式玉米收割機、河北雷肯農業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4YH-2A1型自走式玉米收割機,均按照農業部辦公廳、農業部農機化管理司有關文件要求,取消補貼資格。
(四)臺州市孟輝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BH-BZ-1型手持式穴播機,根據有關反映,并經省局調查核實,存在補貼額偏高的問題。已在補貼系統中封閉了該產品,不允許再辦理補貼申請,已錄入的申請待進一步核查后再作相應處理。
各級農機部門要切實維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嚴肅性,對于上述取消購機補貼資格的產品,要對申請購機農戶做好解釋說明工作,確保補貼實施順利進行。
湖北省農機局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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