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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農機補貼新辦法 政府退出市場交易環節
上半年,新疆認真貫徹自治區黨委“群眾第一、民生優先、基層重要”的執政理念,按照“變化、變革、敢于擔當”的要求,在調查研究和總結歷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執行和試點工作的基礎上,我局提出了改革創新落實政策的辦法,報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并下發通知,從2013年起,農機購置補貼方式由“農民差價購機、省級統一支付、企業結算補貼”改變為“農民全價購機、縣級結算、直補到卡(農民)”,農機購置補貼具體實施操作以縣鄉為主。
(新政辦發〔2013〕6號)、(新農機發〔2013〕2號)文件,標志著政府退出了農機市場交易環節,站到了提供政策性補貼的后臺服務者和市場秩序監管者的位置上,市場的主體到位了(經銷商、購機農民、農機專業合作組織),有效遏制了利益尋租的空間。縣(市)人民政府作為購置補貼工作的責任主體,強化了監管職責,鄉鎮政府作為購置補貼工作的執行主體,嚴格按程序操作,更好地服務于農民群眾;農民在機具選擇和價格談判上享有更充分的自主權,購機農民直接得到補貼款,切身體會到補貼政策的實惠,更加積極地配合做好補貼機具核實、掛牌、監管等工作;促進農機產品價格穩中有降,有效抑制企業產品的亂漲價。
阿克蘇地區“四統一”做法,集中開展農機購置補貼申請、確認、核實、噴字噴號等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塔城地區統一對基層購置補貼工作人員開展政策培訓,效果明顯。哈密地區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措施得力,進度較快。我局紀檢監察、績效辦全程監督,編制農機購置補貼廉政防控手冊,全力做好自治區重點民生工程好事實事。目前,各地及時錄入補貼信息,完成網上公示、確認、發票上傳、機具核實等工作,極大地提高了農機購置補貼的信息化、效率化和透明化。新辦法取得了“市場活躍、農民得利、商家滿意、干部安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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