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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區農機產品市場價格監測工作方案
新農機辦函〔2013〕65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農機局,各地、州、市農機局:
為了準確實時掌握農機產品市場銷售價格動態,為農民提供及時準確的價格信息服務,為科學測算和確定補貼額提供參考依據,確保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大限度惠及農民,切實維護購機農民合法權益,保障農機市場正常經濟秩序,結合我區農機市場實際,經研究,組織制定了《自治區農機產品市場價格監測工作方案》,現下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聯系電話:(0991)4337995 4335957(傳真)
郵箱:xjnjjgc@163.com
附件:自治區農機產品市場銷售價格監測工作方案
2013年6月26日
附件:
自治區農機產品市場銷售價格監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開展農機產品特別是農機購置補貼產品市場價格監測,全面了解、準確掌握補貼農機具實際市場銷售價格動態,為農民提供及時準確的價格信息服務,為合理測算和確定補貼額提供科學依據,確保購機農民真正得到實惠,推動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全面貫徹落實。
二、工作內容
(一)監測農機產品特別是購置補貼產品的實際市場銷售價格。重點監測本區域急需的補貼機械、農民購買量大的補貼機械、補貼額較高的機械以及市場價格信息掌握相對匱乏的農機產品的實際市場銷售價格。
(二)調查分析本區域補貼范圍內各類產品補貼額是否合理、體現產品功能的關鍵配置的界定是否準確、補貼分檔依據和參數是否科學。
(三)檢查本區域是否有同一產品銷售給享受補貼的農民的價格高于銷售給不享受補貼的農民的價格、是否以降低或減少產品配置、搭配銷售等方式變相漲價、是否拒開發票或虛開發票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監測方式
我局擬定在主要農機銷售市場設立農機產品價格監測點(見附表一),請價格監測點所在地縣級農機部門組織有關人員實地查看補貼產品銷售發票、銷售臺賬、農機購銷合同書等真實憑證,同時對照農機產品明碼標價牌,調研購機農民,搜集匯總價格信息,于每月30日前填報價格監測表(見附表二),電子版和紙質版(傳真加蓋公章)各一份,分別報送所屬地州農機部門和我局市場監管處,由我局分析匯總后在新疆農機網上公布,提供補貼產品銷售價格動態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準確掌握農機產品實際市場銷售價格,對于科學合理測算和確定補貼額,不折不扣落實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具有重大意義。請有關農機部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組織實施,切實把農機產品市場價格監測工作抓緊、抓實、抓細。
(二)及時糾正不合理情況。對補貼產品分檔和補貼額測算不合理,導致補貼比例偏高的產品,我局將根據市場實際銷售價格、產品的配置與功能等重新調整補貼額,確保中央財政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該類機具市場平均銷售價格的30%。對于以降低或減少產品配置、搭配銷售等方式變相漲價、拒開發票或虛開發票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依法嚴懲。
(三)請有關農機部門于2013年7月15日前將價格監測工作人員有關信息按附表一報送我局市場監管處。
附件:自治區農機產品市場銷售價格監測工作方案 附表一、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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