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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3年農機補貼經銷商資質備案通知
關于做好2013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資質備案工作的通知
皖農機計財﹝2013﹞45號
各市、縣農機局,各農機生產企業:
我省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已經啟動,現就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資質備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經銷商資質條件
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應具備以下資質條件: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二)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
(三)具有與經營范圍、規模相適應的固定經營場所,營業、倉儲場地面積200平方米以上;
(四)從事農業機械經營業務2年以上,有良好的社會信譽,2年內無有效群體性投訴;
(五)具備上網功能計算機、掃描儀、照相機等必要的辦公設備;
(六)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一定數量從業人員,企業管理者、業務人員、售后服務人員及取得專業資質人員比例達到GB/T 18389-2001《農業機械營銷企業開業條件、等級劃分及市場行為要求》相關要求,且至少有1名熟悉計算機管理軟件操作人員;
(七)具備《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要求的售后服務和零配件供應能力,經營所需設施設備達到GB/T 18389-2001《農業機械營銷企業開業條件、等級劃分及市場行為要求》相關要求;
(八)具有健全的企業管理規章制度,誠實守信、管理規范,服務質量達到WB/T 1014-2000《農業機械營銷企業服務質量規定》相關要求。
二、經銷商備案程序
(一)生產企業自主推薦
嚴格執行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由生產企業自主推薦制度,農機生產企業依據資質條件自主確定經銷商,向其頒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標識(附件1)和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資格備案表(附件2)。
(二)經銷商自主備案
被確定的經銷商應持有關材料,于3月22日前,向營業執照注冊地的縣級農機部門(注冊所在地沒有縣級農機部門的,到市級農機部門)自主自愿備案,逾期不予受理。經銷商須提供以下材料并加蓋公章:1.生產企業蓋章后頒發的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資格備案表原件;2.工商營業執照及年檢證明復印件;3.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4.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多個農機生產企業同時推薦某經銷商的,該經銷商應提交多份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資格備案表原件。
(三)農機部門匯總公布
縣級農機部門受理備案申請后,及時填寫“2013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匯總表”(附件3),于3月25日前上報市級農機部門。市級農機部門及時整理形成全市經銷商匯總表,書面材料加蓋公章于3月26日前報送省局,電子表格發到省局計財處郵箱:0551-2655780@163.com。省局匯總后統一向社會公布,名單一經公布確定,不得補報。
三、相關要求
(一)按照“誰推薦、誰負責”的原則,農機生產企業應當加強對經銷商資質的審核,對經銷商資質的真實性負責,對申報的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經銷商負有管理職能并承擔經銷商違規連帶責任。
(二)各市、縣(市、區)農機局在受理備案期間,發現不符合資質條件要求的經銷商可取消其備案資格。
(三)嚴禁農機化事業單位通過成立公司等手段經銷補貼產品,嚴禁農機部門工作人員參與補貼機具經銷。
(四)農機生產企業要加強對經銷商的監管和培訓,跟蹤調查經銷商守法經營情況,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及時處理并報告縣級以上農機化主管部門。
安徽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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