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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2012年工作要點
2012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的承上啟下之年,實現農業機械化又好又快發展,對于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具有特殊重要意義。為了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農業部1號文件及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農業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全國農業機械化工作會議的部署,現制定2012年農業機械化管理司工作要點。
一、思路目標
圍繞部黨組決策部署和中心任務,按照穩中求進、力爭好中求快、又好又快的總基調,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依靠科技進步、轉變農機化發展方式、提升發展質量效益這條主線,以農機農藝融合、農機化信息化融合為途徑,以調整優化裝備結構布局、主攻薄弱環節機械化、推廣先進適用技術為重點,著力落實完善政策、培育發展主體、建設人才隊伍、強化公共服務,加快提高農機裝備水平、作業水平、科技水平、服務水平和安全水平。力爭全國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同比提高2個百分點以上,達到56%以上,水稻栽植、玉米收獲機械化水平分別超過28%、38%,農機化科技應用水平、作業組織化程度、公共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裝備布局結構進一步優化,安全生產形勢保持平穩,為農業增產、農民增收和農村發展提供有力的裝備支撐。
二、工作重點
(一)爭取支持與狠抓落實相結合,認真組織實施農機化扶持政策。
1.積極推進法規政策落實。繼續組織開展《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貫徹落實情況督導。組織召開全國農機化政策法規工作座談會。深入實施《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及配套的規章制度,加快起草《報廢淘汰農業機械回收辦法》。指導各地按照《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要求,積極爭取落實農機安全監理惠農政策,推動建立免費實地安全檢驗制度。抓住實施防災減災穩產增產技術專項的契機,爭取落實和擴大農機作業補貼資金規模。完善農機以舊換新辦法和相關操作制度。
2.組織實施農機購置補貼。爭取擴大資金規模,盡早印發年度實施指導意見。制定補貼績效管理工作考評辦法,將考核結果與資金分配掛鉤。規范補貼經銷商管理。加強創新試點工作的調研總結。在實施關鍵時段派出督導組開展督導檢查,重拳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督促各地按規定形式全面及時公開補貼受益對象、實施進度等信息。以制約權力、嚴守法紀、規范操作為重點,繼續推進農機購置補貼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
3.推進農機裝備結構調整和布局優化。利用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和農機化項目引導開展裝備結構布局調整工作。繼續開展112個全國農機化示范區建設指導工作,整合現有資金項目,促進示范區農機裝備結構調整布局優化。制訂全國農機化示范區建設規范和評價驗收辦法。
4.做好農業機械化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協調有關部門,及早落實2012年保護性耕作工程建設項目投資,新啟動規劃內部分縣場的工程區建設任務。繼續爭取加大對農機化基本建設投入,推進農機推廣、安全監理等公共服務能力建設。加強基本建設項目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項目實施監督檢查。
(二)重點突破與整體推進相結合,加快發展農業生產全程機械化。
5.認真組織部署重要農時機械化生產。加強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農時機械化生產的工作督導,采集發布農機作業需求信息,向廣大農機手和服務組織提供及時有效的信息服務。精心組織開展農機跨區作業,積極推進跨區作業由機收向機播、機耕、植保等領域擴展,不斷擴大作業范圍,提高作業效益。指導各地落實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貼政策,努力擴大深松作業面積,提高作業質量。
6.加快推進主產區薄弱環節機械化。舉辦全國水稻育插秧機械化技術培訓班,重點加快雙季稻產區的機插秧技術推廣。積極組織玉米跨區機收作業,重點提高華北、東北地區玉米收獲機械化水平。完善油菜生產機械化技術模式,重點加快長江中下游地區油菜機播、機收技術示范推廣步伐。協調推進林果業、畜牧業、漁業和農產品初加工機械化。
7.組織開展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創建活動。認真抓好水稻、玉米、油菜、馬鈴薯、花生等主要農作物生產機械化示范項目建設,分區域組織專家開展技術指導、決策咨詢、檢查驗收等工作。研究建立農機化作業水平考評機制,部署開展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創建活動。
8.組織農機投入農業抗災救災。密切關注異常天氣和農業災情,及時指導地方農機部門組織開展抗旱排澇、搶收搶種、改種補種、統防統治等農機抗災作業,積極參與疏浚河道溝渠、修復損毀農田、搶運救災物資等災后恢復生產。協調做好農用柴油供應,切實發揮農機在農業抗災救災中的主力軍作用,立足抗災奪豐收。
(三)集成創新與示范推廣相結合,加快普及先進適用農機化技術。
9.推進農機化技術創新。認真組織實施農機化科技發展“十二五”規劃,注重農機農藝技術融合、農機化與信息化融合,協調爭取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等項目對主要農作物關鍵環節農機裝備和農機化技術研發予以支持;積極爭取在農業行業科研專項中增加農機化科研項目,在農業產業技術體系中逐步增設農機崗位專家。
10.加快“三型”農機化技術推廣應用。認真落實全國農機化技術推廣工作會議精神,實施《全國農機化技術推廣“十二五”規劃》,研究年度農機化主推技術,加快推廣保護性耕作等增產增效、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農機化技術,擴大主要糧食作物生產機械化技術、主要經濟作物機械化關鍵技術應用面積。
11.加強農機化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指導各地貫徹全國鄉鎮農業公共服務機構建設工作會議精神,落實“一銜接、兩覆蓋”政策。研究制訂《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機構建設規范》,推進農機化技術推廣機構建設、隊伍建設、制度建設和條件建設,提升公共服務能力。
12.推進農機農藝技術融合及設施農業發展。組織好農機農藝融合示范區建設,加強對設施農業裝備與技術示范單位的指導,及時總結示范成果和經驗,發揮示范帶動效應;召開農機農藝融合座談會,會同有關單位研究提出重點作物薄弱環節農機農藝技術指導意見。加強設施農業裝備技術創新,提升設施高效生產和設施健康養殖科技水平。
13.加強農機實用人才培訓。繼續組織開展農機教育培訓大行動,制定實施方案,落實培訓任務和措施。加強農機培訓體系建設,積極爭取陽光工程培訓資金支持,擴大培訓規模,重點加強農機大戶、農機合作社人員培訓。組織重點季節農機技術專項培訓活動,舉辦培訓示范班。進一步推動“政企聯動”培訓深入廣泛開展,加強農機職業技能鑒定工作。
(四)積極培育與規范引導相結合,大力發展農機服務組織。
14.深入開展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示范建設活動。積極擴大對農機服務組織的投入力度,指導各地落實稅費減免、信貸支持、機庫棚建設等扶持政策,不斷加強農機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全國農機合作社示范點建設標準,公布新一批全國農機合作社示范點,推動農機專業合作社與農機企業開展“社企合作”。
15.組織開展農機合作社建設經驗交流。以《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公布實施五周年為契機,開展農機專業合作社專題調研,總結發展成效和經驗,研究提出進一步加快發展的工作思路和措施。組織召開全國農機合作社建設工作經驗交流會,規范和引導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健康發展。
16.進一步加強農機維修行業管理。全面貫徹《農業機械維修管理規定》,指導各地認真履行“農機維修技術合格證”審核發放職責,提高農機維修經營服務網點的持證率。積極開展農機維修人員職業技能鑒定。
(五)完善標準與嚴格把關相結合,扎實推進農機質量監督管理。
17.加強農機化標準工作。以農機作業質量評價、安全使用規程等為重點,研究提出2013-2015年農機化標準制修訂指南目錄。加快農機化行業標準的制修訂步伐,加強農機化標準宣傳貫徹和監督實施。
18.推進農機質量投訴監督體系建設。印發加強農機質量投訴監督管理的指導性文件,舉辦培訓班,指導各地及時受理和認真處理各類農機投訴。編印和發布《2011年全國農業機械化質量報告》。以補貼機具為重點,指導各地開展農機質量調查、重點檢查和質量保障督導等工作,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質量。
19.加強農機試驗鑒定規范化管理。認真落實農機試驗鑒定“十二五”規劃和《農業部關于加強農機試驗鑒定工作的意見》,召開農機試驗鑒定工作座談會,進一步推進鑒定工作規范化。組織制修訂一批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大綱。加強推廣鑒定監督管理,開展部級鑒定能力認定到期復評審,組織開展部級鑒定監督交叉檢查。研究完善推廣目錄評審辦法,組織開展推廣目錄調整工作。
(六)強化執法和優質服務相結合,努力促進農業機械化安全發展。
20.切實加強農機安全監理執法工作。大力開展違規發放拖拉機牌證專項治理,嚴禁給非拖拉機發放拖拉機牌照,嚴禁違規跨行政區域發放牌證,嚴禁給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發放牌證,嚴禁給安全檢驗不合格的發放牌證,嚴禁給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合格的核發駕駛操作證。督導各地追究違規違法者的責任。加強農機監理裝備條件建設。指導地方依照“十二五”農機安全監理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切實提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上牌率、檢驗率、持證率“三率”水平。繼續做好設施農業裝備安全監管工作。
21.深入開展“為民服務創先爭優示范窗口”創建活動。以“爭創群眾滿意窗口、爭創優質服務品牌、爭創優秀服務標兵”為主題,深入開展“為民服務創先爭優”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示范窗口創建活動??荚u推出100個左右全國農機安全監理“為民服務創先爭優”示范窗口和200名左右“為民服務創先爭優”示范標兵。適時召開全國農機安全監理為民服務創先爭優工作經驗交流會。
22.繼續開展“平安農機”創建工作。會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嚴格考評標準、程序,推出100個左右的全國“平安農機”示范縣。推進“六個一”為主題的農機安全宣傳活動經常化。積極推進農機安全生產執法、治理和宣傳教育“三項行動”,切實加強農機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監管隊伍“三項建設”,加強農機安全生產檢查督導。做好農機事故處理指導工作,指導開展事故處理演練活動,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加強農機事故統計報告工作,建立事故分析通報制度。
(七)強化基礎和宣傳推動相結合,著力提升指導農機化發展的工作水平。
23.加強農機化統計和發展形勢分析。做好2011年度農機化統計年報匯總分析工作。修訂并重新印發《全國農機化管理統計報表制度》,完善全國農機化統計軟件。在全國試行畜牧業機械化評價指標體系。開展漁業、農產品初加工、設施農業、林果業和綜合機械化評價指標體系研究和實地驗證。定期對農機化發展趨勢做出分析預測。
24.加強農機化新聞宣傳。制定年度新聞宣傳工作要點,指導系統和行業做好全年宣傳工作。加強新聞策劃和與媒體溝通,不斷掀起農機化宣傳高潮,提高新聞宣傳效果。組織開展農機合作社主題采訪活動。組織編制發布“農機化網情輿情動態”,做好相關突發事件輿論引導。加強對《中國農機化導報》等農機行業媒體的業務指導。
25.加強行業指導工作。將年度農機化發展重點目標任務分解到各省區市。加強對部屬農機事業單位和中國農業機械化協會的業務指導,加強與農機科研、教學、生產、流通等有關單位的聯系和溝通,形成推動農業機械化又好又快發展的合力。加強系統文化建設,大力弘揚“以民為本,為民服務,幫民解難,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優良作風,大力營造誠實守信的農機行業環境。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理論武裝,提高依法科學民主決策的能力。建設學習型機關,繼續開展“農機化講壇”等多種形式學習活動,增強學習的計劃性、針對性、系統性,重點加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重要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把學習成果更多地轉化在決策能力中、體現在決策水平上。
(二)深入調查研究,提高解決突出問題的能力。組織農機化發展重大問題研究,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摸情況、找對策。司處領導干部帶頭長期跟蹤聯系一個農機大戶或合作社,深入了解掌握農民需求和基層工作動態,以點帶面指導工作,提出符合實際的改革創新和制度完善措施。
(三)切實履行職責,提高抓落實的能力。認真履行法律法規確定的職責和中央及部黨組決策部署,落實政策、落實措施、落實服務。狠抓績效管理,責任到處、落實到人、進度到周,逐項對照檢查,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四)繼續解放思想,提高開拓創新的能力。適應農機化科學發展的新要求、農民群眾的新期盼,克服小進即滿思想,搶抓機遇、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全面推動思路創新、機制創新和管理創新,不斷開創工作新局面。
(五)健全防控機制,提高反腐倡廉的能力。全面推行政務信息公開,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加強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引導干部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始終把權力置于有效監督制約之下,嚴格執行廉政準則,確保干部廉潔從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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