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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做好2012年農機補貼產品申報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申報工作的通知
蘇農機行〔2012〕3號
各農機企業: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確定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1]59號)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產品要求
全省2012年共補貼開溝機、深松機等55個機具品目,具體補貼品目配置要求詳見附件1。企業對照補貼品目自主申報補貼產品。申報的補貼產品應為被列入國家或江蘇省支持推廣目錄的產品,其主要配置及參數應與支持推廣目錄中的產品一致。
二、申報企業要求
申報企業可以是補貼產品生產企業,也可以是委托代理企業。若由委托代理企業申報,代理企業須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有良好的售后服務能力和商業信譽,必須提供生產企業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格式見附件2)。生產企業的同一種類產品只能委托1家代理企業進行申報。
上一年度內在江蘇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執行過程中,有違規行為并經查實的企業不得申報。以前年度有違法違規行為尚未處理完畢的企業不得申報。
申報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和江蘇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及各項具體規定,不倒賣補貼機具,不套購財政補貼資金;嚴格遵守產品質量法、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規定提供合格的補貼產品,做好產品技術培訓、“三包”及售后服務等工作;按要求提供真實、準確、合法的申報文件資料,對申報的2011年江蘇省補貼產品市場銷售價格的真實性負責。若在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過程中出現違法違規行為,以及所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所提供的產品質量不符合要求,三包服務不及時,農民投訴較多并經查實的,須承擔相應責任,情節嚴重的,省將采取不予報賬、取消補貼資格等處理措施。
委托代理企業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委托代理企業和生產企業均須承擔責任。企業自主選擇的經銷商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經銷商和企業均須承擔責任。
三、申報材料要求
所有參與江蘇省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銷售的生產企業,其產品(包括通用類和非通用類)均應按照要求主動申報,不主動申報者視為放棄產品補貼資格。
申報企業應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申報表》(附件3)。按照《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明細表》(附件1)中的機具大類、小類、品目分類情況填寫。
為規范操作,微孔增氧設備、噴滴灌設備及卷簾機按如下要求申報:
(1)微孔增氧設備:電機功率及型號、風機(或壓縮機)型號、微孔管內徑、微孔管+通氣主管長度之和(米)、企業質量承諾(使用年限)。按以上配置申報2011年市場平均銷售價格(元)。
(2)噴滴灌設備:噴(滴)頭規格型號、滴管(帶)規格型號、主要配件名稱及主要技術參數,管網部分明確每畝應配置的主管、支管、滴頭或噴頭數量、企業質量承諾(使用年限)。按首部樞紐、管網部分(上述配置按畝為單位)分別申報2011年市場平均銷售價格。
(3)卷簾機:變速箱和電機型號,并按此申報市場平均銷售價格。
2.《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申報企業基本情況表》(附件4)。
3.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申報企業承諾書(詳見附件5)。
4.申報產品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報告及檢驗報告(復印件)。
5.申報產品名稱在國家或江蘇省支持推廣目錄中所在頁面位置(復印件)。
6.生產企業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委托代理企業申報時必須提供)。
上述1、2項紙質表格一份及電子文檔(用光盤或U盤保存,按照機具品目用不同的文件名存放,文件名稱為“xx企業XX品目”;通過EXCEL制作,不要合并單元格,且電子數據與紙質數據完全一致);第3、4、5項紙質材料一份。同時將上述電子文檔發送郵件至jsnjbt@sina.com。
企業所提供的申報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完整有效,如發現申報材料與推廣鑒定報告不一致、企業上報的2011年江蘇省市場平均銷售價格不真實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產品補貼資格。
四、申報材料受理
(一)申報企業應同時將紙質材料與電子材料一并報送我局。不符合要求材料將視為無效材料不予審核。
(二)申報材料受理時間為2012年2月1日起至2月5日5:30分止。現場簽字確認,逾期不予受理。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江蘇省農機局行業發展處 朱玉奎、朱紅宇
聯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4號
郵政編碼:210024
聯系電話:025-83275271;025-83275259
傳真:025-83275253
電子信箱:jsnjbt@sina.com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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