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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2012年農機補貼經銷商推薦備案的通知
甘農機計發〔2012〕4號
各有關農機補貼產品生產企業: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印發的《2012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農辦財〔2011〕187號)通知,為保證2012年度農業機械補貼產品的供貨工作,請參與我省2012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的生產企業做好經銷商選擇備案手續。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產品經銷商由生產企業自主推薦,報我局統一備案公布。補貼機具經銷商必須經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取得經銷農機產品營業執照,具備一定的人員、場地和技術服務能力等條件。
二、各生產企業委托的經銷商需填報《甘肅省農機補貼產品經銷商明細表》(附件1)。所有經銷商的供貨范圍為甘肅省全省,由購機戶自主選擇經銷商。
直銷的生產企業在《甘肅省農機補貼產品經銷商明細表》第一欄中注明。
三、2012年新增的經銷商,生產企業須提供該經銷商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國家或地方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填報《2012年甘肅省新增經銷商登記表》(附件2)及電子文本,并加蓋生產企業公章。
四、提倡農機生產企業采取直銷的方式直接配送農機產品,實現供需對接。
鼓勵生產企業直接結算補貼資金,有此意愿的生產企業需提出書面申請,并與省局具體協商有關事宜。
五、生產企業應加強對補貼機具經銷商的監督管理,對經銷商的真實性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在補貼實施過程中,如發現經銷商有違法違規操作行為,將取消其經銷商資格,并暫停其委托生產企業全部產品的補貼工作。
六、我局定于2012年2月8日至2月10日,在甘肅省警官接待站(蘭州市城關區靜寧路200號)集中接收生產企業填報的經銷商明細表、登記表(附件1、附件2)原件(加蓋生產企業公章)及電子文本(發送至甘肅省農機局計財辦郵箱gsnjjcc@126.com也可)。
本表只接收一次,逾期不予受理。傳真件、復印件及郵寄件不予受理。
聯系電話:0931-8419960
附件:1、《甘肅省農機補貼產品經銷商明細表》 2、《2012年甘肅省新增經銷商登記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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