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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2012年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公示稿)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確定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1]59號)有關精神,區農牧廳組織進行了《西藏自治區2012年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制定工作,經過企業(經銷商)申報和審核評選,形成了《西藏自治區2012年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公示稿)》,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允許企業申請補報、取消產品或申請變更產品信息(具體要求見附2)。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可通過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向區農牧廳農機處反映,所反映的問題要真實客觀、實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實姓名、單位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羅布旺扎 徐超
聯系電話:0891-6364427(傳真)0891-6344638
電子郵箱:XZNJGZBT@126.COM
附件:
1.西藏自治區2012年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公示稿)
2.補報、取消產品或申請變更產品信息的有關要求
西藏自治區農牧廳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2:
《西藏2012年支持推廣的農機產品目錄(公示稿)》補報、取消產品或申請變更產品信息的有關要求
為進一步完善《西藏自治區2012年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有效保障我區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項目順利開展,在《西藏自治區2012年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公示稿)》公示期間,允許企業申請補報、取消產品或申請變更產品信息,現將有關要求說明如下:
一、申請取消產品或變更產品信息的有關要求
(一)申請取消產品的有關要求
1.提供擬取消產品生產企業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書等有關資質材料復印件,提供注冊商標證明材料復印件。
2.提供擬取消產品的產品名稱、產品型號等詳細資料和在《西藏自治區2012年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公示稿)》中的具體序號。
3.完整說明取消產品的原因。
(二)申請變更產品信息的有關要求
1.提供擬變更信息產品生產企業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書等有關資質材料復印件,提供注冊商標證明材料復印件。
2.提供擬變更信息產品的產品名稱、產品型號等詳細資料和在《西藏自治區2012年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公示稿)》中的具體序號。
3.完整說明變更產品信息的原因(如有參數變更要一并說明)。
二、申請補報產品的有關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生產企業應是在我國大陸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單位,申請補報的產品應是在我國境內生產或組裝的產品。產品應符合國家相關節能環保(包括能耗、排放、噪聲等)標準要求。
2.申請補報的產品生產企業能夠在西藏地區組織足夠的機具供應能力。
3.申請補報的產品應獲得省級以上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
4.國家實施生產許可和強制性認證管理的產品應獲得相應證書。
5.已經入選國家支持推廣目錄的農業機械產品不必申請補報。
6.不接受超出《西藏自治區2012年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公示稿)》大類范圍的機具類型補報申請。
(二)材料要求
申請補報的農機產品申報材料應至少具備以下內容:
1.產品補報申請書(包括企業情況介紹、產品信息、申請補報原因等,并附產品原申報書);
2.企業資質材料復印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書等);
3.產品彩色照片(6寸3張,前方向、后方向、側方向各1張,統一粘貼在A4紙上,每產品一份);
4.注冊商標證明材料復印件;
5.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復印件(省級以上推廣鑒定機構);
6.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報告及檢驗報告復印件(省級以上推廣鑒定機構);
7.國家實施強制管理的證書。
8.使用說明書等。
所有申請補報的產品材料應一式兩份,裝訂成冊后郵寄到自治區農牧廳,同時發送電子郵件。
三、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西藏自治區農牧廳農機化管理處(拉薩市林聚路29號)
聯系人:羅布旺扎 徐超
電話:0891-6364427
電子郵箱:xznjgzbt@126.com
- 游客發布于2012-01-16 15:38西藏真坑爹!沒發布申報公告就算了,我們補報還不行。申報材料第一條又要原申報書,誰知道西藏的申報書長什么樣子啊!!!坑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