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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農業機械是發展現代農業的重要物質基礎,農業機械化是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標志。我省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三化”同步推進的關鍵時期,農村勞動力結構和農業生產方式正在發生深刻變化,對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亟需進一步加快提高農業裝備和農業機械化水平,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加快建設現代農業。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國發〔2010〕22號)精神,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農機工業發展政策》、《湖北省農業機械化促進條例》等,以糧食增產、農民增收、農業增效為核心,以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為主線,促進農機農藝融合及農業經營方式協調發展,加強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高農機工業創新能力和制造水平,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推動湖北由農業大省向農業強省跨越。
(二)發展目標。到2015年,全省農業機械總動力達到4000萬千瓦,其中農業排灌機械總動力達到700萬千瓦。大中型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和水稻種植機械保有量分別達到15萬臺、7萬臺和4萬臺,大中型拖拉機與農具的配套比達到1:2.5,主要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65%以上,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并增強服務能力。加大農機工業產品調整和產業升級力度,重點發展節能環保型大中型拖拉機、機耕船及配套農機具,秸稈綜合利用機械,糧、棉、油、果、蔬、茶、畜、禽、漁生產及深加工機械、農田基本建設機械等產品。到2020年,全省農業機械總動力達到5000萬千瓦,裝備結構基本合理。主要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70%以上,水稻、油菜、小麥等主要糧油作物生產基本實現全程機械化。養殖業、林果業、農產品初加工機械化協調推進,新型農機社會化服務實現全覆蓋。基本建成具有湖北特色的農機工業自主創新平臺,一些重點領域、關鍵技術和重點產品取得重要突破;基本建成現代化流通體系和完善的農機售后服務網絡。
二、農業機械化發展的主要任務
(三)全面提高主要農作物生產機械化水平。堅持把提升糧食生產能力放在農業機械化工作的首位,加強農機農藝融合,完善糧食生產機械化主導技術、主體機械、技術路線和作業標準,實現作物、機械、技術的統一與協調。水稻產區,以水稻機械化育插秧技術為核心,重點推廣應用高速插秧機,完善區域性育秧作業規范并在品種選擇、育秧、植保、田間管理、茬口對接等各個環節加強農機農藝融合,力爭到2015年,全省水稻種植環節機械化水平達到45%。小麥產區,以復式作業技術為核心,重點推廣精(少)量播種機,力爭到2015年,全省旋耕、施肥、播種、鎮壓復式作業面積達到小麥種植面積的30%以上。油菜產區,以機械化輕簡栽培技術為核心,重點推廣油菜機械直播機,開展農機農藝技術集成配套、完善技術模式和機具配套方案,力爭到2015年,全省油菜機械直播水平達到30%以上。加大農田排灌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力度,提高排灌設備裝備水平,加快節水灌溉和抗旱排澇設備推廣;著力開發利用新能源,發展谷物烘干機械化。統籌其他作物生產機械化,積極推進棉花、花生等經濟作物和設施農業生產機械化,發展畜牧業、漁業、林果業機械化,加快推進丘陵山區茶葉、柑橘、煙葉和特色農產品生產機械化,茶葉重點推廣機械修剪采摘、機械耕整、開溝、抽槽施肥;柑桔重點開展抽槽施肥、機械清洗打蠟技術。
(四)著力改善農機化裝備結構。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按照技術先進、科學適用、安全可靠、節能環保的原則,穩定增加裝備總量,大力發展高性能、多功能、復式作業、聯合作業機械,促進農業機械化轉型升級,形成適應優勢農產品生產、具有區域特色的機械化裝備結構,以及提高不同作物生產質量及效益的機械化技術結構。平原地區重點發展技術含量高、適應性強、多功能聯合作業的大中型農業機械;丘陵地區重點發展大功率、高性能、復式作業和聯合作業機械;山區重點發展輕便、耐用、低耗的中小型農業機械和茶葉等特色農產品生產加工成套設備。引導農民和農機服務組織合理配置動力機械和作業機具,提高動力機械配套比和綜合利用率。開展補償性更新報廢試點,逐步淘汰污染重、效率低、能耗高的老(舊)農業機械。引導和促進農民、農機專業合作社購買使用符合現代農業發展方向和要求的農業機械。
(五)建立健全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立健全以農機專業合作社為主體,農機大戶和聯戶為骨干,農機作業服務公司、農機協會、農機中介組織為補充,多種組織形式并存、多種服務功能并重的新型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根據增加數量、擴大規模、提高標準、提升能力的原則,優先發展農機專業合作社,重點培育100個設施完備、功能齊全、特色鮮明、帶動力強的省級農機專業合作示范社。到2015年,全省登記注冊的農機專業合作社達到2000個。通過政策引導,促使資金、技術、信息和服務向農機專業合作社傾斜,支持有條件的農機專業合作社承擔農業開發和新技術推廣項目。建設一批農業機械維修示范網點。加強抗旱排澇和搶收搶種的機械化應急裝備、應急隊伍和應急機制建設,建立農機抗災救災儲備,提高農業機械化抗災能力和應急水平。推動農機跨區作業向廣度和深度拓展。培育農機作業、維修、中介、租賃等市場,創新社會化服務模式,創建農機服務品牌。探索并推廣農機專用供油卡,優先優惠保障農機作業用油,保障重要農時農機作業及抗旱排澇用油。
(六)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科技應用。大力推廣普及以秸稈還田、播種施肥鎮壓、機械栽插、聯合收獲為代表的機械化增產增收技術,以適度耕整、節水灌溉、油菜精(少)量播種、水稻種植為代表的機械化輕簡栽培技術和以化肥深施、高效植保、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為代表的機械化環保技術。加快推廣普及主要農作物關鍵環節農業機械化新技術新機具,建設重點作物關鍵環節機械化技術試驗示范基地??茖W制定適應不同區域、不同作物的機械化農藝標準、機械作業規范和技術路線,提高農機作業標準化水平。建立農機、種子、土肥、植保等推廣服務機構緊密配合、相互協調的工作機制,組織引導農民統一作物品種和茬口,提高農業技術的集成應用水平。實行農業機械化主推技術發布制、新技術推廣首席專家負責制和科技人員績效考核制。建設省、市、縣級農業機械化示范區。
(七)著力加強農業機械化人才培養。振興發展農機教育,構建以高等院校、職業院校為依托,農機類技工院校和縣級農業機械化培訓學校為骨干,生產企業崗位培訓為補充的人才培養體系。優化培訓內容,實行農業機械化專業人才培養與新技術新機具推廣的有機結合。加強農業機械化教育培訓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培訓條件,提高培訓能力。堅持將農機作業和農機維修技術培訓納入“陽光工程”和新型農民培訓工程。加強農機科普宣傳,開展農機職業技能鑒定,提高農民對先進適用農機裝備及技術的接受能力和操作水平。定期對農機管理、推廣、監理和試驗鑒定人員進行培訓。
(八)切實增強農業機械化公共服務能力。推進基層農機化推廣機構改革和建設,將基層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體系納入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改革實施范圍。建立健全運行高效、服務到位、支撐有力、充滿活力的省、市、縣、鄉(鎮)四級農業機械化推廣體系,強化推廣機構公益性職能,提升新技術新機具推廣服務能力。鄉鎮農機技術推廣服務公益性職能除農機安全生產和監督管理外,還包括農業機械新技術、新機具的引進、試驗示范和推廣,組織農業機械跨區作業、搶收搶種、抗災救災,傳授農機新技術、培訓農機駕駛操作人員,負責農機統計及信息等其他共性和公共的職能。強化農業機械安全使用監管,建立以源頭管理、執法監控、安全教育為主要內容的農機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加強監理裝備和基層隊伍建設,提升安全使用監管能力。提高質量服務能力,規范農機作業、維修服務行為,加強農機試驗、推廣鑒定和質量認證工作,完善推廣目錄管理辦法,組織開展在用農業機械質量調查,強化對補貼農機具的質量監督和跟蹤調查;加強農機市場監管,完善農業機械質量投訴網絡,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機產品,建立不合格產品退市制度。建立健全聯結服務組織和農機大戶的農業機械化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和服務體系。
三、農機工業發展的主要任務
(九)增強自主研發和科技創新能力。大力推進農機工業科技創新,改變目前少、小、散和大中型農機裝備空白的現狀。實施農機工業技術創新工程,加快改善研發和生產條件,提升農機新產品開發和試驗試制能力;建立科技創新長效機制,支持重點企業技術進步,增強農機工業自主創新能力,提高核心競爭力,帶動行業發展。重點扶持一批規模效益好、市場競爭力強的農機企業,加快發展大中型拖拉機、機耕船、大中型耕整機械、糧食作物種植機械、油料作物種植機械、優勢農產品成套加工設備。抓緊研究制定農機工業產業規劃及政策,建立以農機企業為主體的產、學、研、推相結合,部門合作與政策相協調的農機科研和生產聯合協作機制,鼓勵科研院所走進企業,支持企業培養壯大研發隊伍。加快農業機械化先進技術引進、消化、吸收,提高農機科研成果轉化能力。對涉及人身安全、環境保護及資源節約等重點農機產品實行產業準入制度。
(十)提高現代農機制造水平。利用**新科研成果,高點定位農機制造,大力發展用于糧食生產的多功能聯合作業機械,重點發展節能環保農業、綠色循環農業、優勢特色農業以及產后服務的多功能機械裝備,不斷推進農副產品儲運、加工、包裝等設備的生產。大力發展環保節能型農機,提升和改善小型拖拉機節能和使用性能。建立和完善產品質量標準體系、質量監督檢查制度、售后服務體系。加強生產技術工人培訓,提高工人操作現代化機械加工設備的能力和質量意識。加快研發制造復式作業和節約環保型農機具,改進農機產品試鑒定手段,提升企業制造水平,保障農機產品質量安全。
(十一)加強農機工業的國內外合作。充分利用省外資金,助推農機工業項目落戶我省,促進農機產業轉型升級,鼓勵企業重組、聯合與合作。加強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精心選擇一批有發展潛力的農機制造企業,確定技術引進的重點項目,引導外商投資我省農機裝備制造業。有選擇地引進一批國內尚不能制造的高端農機新產品、新技術和管理經驗,推進我省農機工業的技術創新、組織創新和制度創新。
(十二)構建現代農機流通體系。建立健全農機制造企業品牌營銷網絡、專業農機流通企業銷售網絡相結合的新型農機流通體系。優化農機流通市場布局,發展連鎖經營,培育一批輻射面廣、服務質量好的大型農機流通企業、品牌農機店和區域性農機市場,健全農機零配件供應網絡,提高農機產品流通效率,方便農民購機。建立農機產品售后服務體系和信息服務平臺,依托重點生產企業、專業流通企業建立售后服務中心,提高服務能力。完善農機產品“三包”制度,健全和規范農機修理市場,明確產品售后維修責任,規范服務程序,提高維修能力和服務質量。
四、保障措施
(十三)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重點向糧食主產區、非主產區產糧大縣、貧困縣,以及農民專業合作社傾斜。按照科學、公開、公平、高效的原則,完善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辦法。各級財政要切實保障開展購機補貼工作所需經費。切實執行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的政策要求、工作程序和紀律規定,嚴格經銷商資格審查,嚴禁農業機械化事業單位通過成立公司等手段經銷補貼產品。加強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宣傳,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優化結構,強化監督。進一步擴大省級自選補貼產品的品種范圍,滿足不同區域和不同層次購機需求。縮短補貼資金結算時限,增加結算頻次,加快企業資金回籠速度。加強監管,安排專門機構受理農民投訴,嚴肅查處倒賣補貼指標和補貼產品、套取補貼資金、借補貼之機亂漲價和亂收費等違規行為。保障農民選擇權和議價權,允許農民對實行統一定額補貼的同一種類、同一檔次產品在本省范圍內跨縣自主購機,允許農民在簽訂購機協議后調換機型。要充分發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對促進農機工業新產品研發和生產、銷售的導向作用。
(十四)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省、市、縣財政要制定并實施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發展的專項扶持政策,建立省、市、縣農業機械化示范區,加大對重大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支持力度。鼓勵農戶積極投保商業性的農機具保險,同時鼓勵開展農機合作互助保險業務。鼓勵和支持武陵山區和大別山革命老區積極推進農機化政策創新試驗,積極探索建立全省丘陵山區農機化發展政策扶持體系。襄陽、宜昌、荊門等全國農機化示范區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加快農機科技創新,支持開展秸稈還田等新技術推廣試點,建立互助保險保費補貼支持機制,提高風險保障能力和安全生產水平,力爭將示范區建設成為各類先進適用農機具和農機化技術試驗示范基地、科技創新基地。
(十五)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免征農業機耕和排灌服務營業稅、農機作業和維修服務項目的企業所得稅,以及拖拉機、捕撈和養殖漁船車船稅。對符合政策規定的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和整車運輸聯合收割機、插秧機的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對企業研發投入采取稅前扣除政策,對生產國家支持發展的新型大馬力農機裝備和產品,確有必要進口的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屬于國家重點扶持高新技術企業中的農機制造企業,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按照現行規定對批發和零售的農機實行免征增值稅政策。對農機用電、用油享受國家農業用電、用油優惠政策。
(十六)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力度。加大對農業機械化新技術推廣、教育培訓、安全使用監管、試驗和推廣鑒定、信息網絡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的投入,增強農業機械化公共服務能力。將基層農業機械化推廣體系、機耕道路、排灌及抗旱設施等建設內容納入相應規劃,與規劃內的項目同步實施。在規劃、用地等方面積極支持農機專業合作社建設農機停放場(庫、棚),改善農機維護保養條件。將農機流通納入農村市場體系建設規劃,加強現代農機流通體系建設,支持農機銷售市場、配送中心電子統一結算、信息采集發布系統和區域性售后維修服務中心等農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
(十七)增強金融支持力度。加強金融機構與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的聯系與合作,加快制定適合我省農業機械化發展特點的金融政策。對種糧大戶、農機大戶和農機專業合作社貸款給予財政貼息。鼓勵支持金融機構推進大中型農機具抵押貸款業務,提供優惠貸款利率、抵押率,合理確定還貸期限。對符合產業政策和信貸原則的農機制造企業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和農機流通設施建設,給予信貸支持。中小農機制造企業可享受國家和省關于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創新型企業試點向基礎好、有實力的農機制造企業傾斜,加大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機制造企業通過上市融資、發行企業債券等方式籌集資金。
(十八)實行產業準入制度。發揮行業指導作用,不斷提升農機工業整體素質和技術水平,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對重點農機產品,如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獲)機、大型復雜農機產品和涉及人身安全、環境保護及資源節約的產品等實行產業準入制度。農機企業應具備必要的生產條件、開發設計能力、產品技術要求、質量保證體系、銷售和售后服務,并滿足安全生產和節能環保等方面的要求。
(十九)加強標準體系、試驗檢測條件建設,強化質量監督,提升產品水平。強化標準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健全農機標準化管理體系。加強試驗檢測條件建設,嚴格農機產品的型式試驗和質量檢測。強化質量監督檢測,提高農機產品的標準化水平和質量。建立高耗能、高排放、低性能、安全性差的落后農機產品淘汰和老舊農機產品更新制度,制定發布淘汰產品目錄,推進農機產品升級換代。
五、加強組織領導
(二十)明確部門職責。農業(農機)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農業機械化規劃指導、監督管理、協調服務、組織實施職能,做好技術推廣、生產組織、技能培訓、安全監管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法規建設的意見和建議。農機工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農機工業行業管理職能,加快制定貫徹落實農機工業發展規劃、發展政策和準入管理的具體措施,抓好農機產品質量管理。水利部門要做好排灌設備更新改造規劃,推廣普及節水灌溉設備,協助農機工業主管部門做好大型排灌設備研發工作,將農村機耕道納入農田水利建設規劃并同步實施。國土資源部門要將農村機耕道納入農村土地整治規劃并同步實施。發展改革部門對符合國家確定的支持方向、前置條件完備、具備產業化條件、已開工建設的農機項目,積極爭取中央各類專項資金。財政部門要落實扶持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發展的資金,加強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各項財政資金的使用監管。商務部門要加強對農機流通行業的指導,加快農機流通體系建設。科技部門要加大對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科研開發支持力度。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部門要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保險公司積極開展農機信貸、保險業務。公安、交通、質監、安監、工商、稅務等部門,要明確職責,高度重視,密切配合,努力形成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同向合力。
(二十一)落實政府責任。各級人民政府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發展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湖北省農業機械化促進條例》等法律法規,不斷提高依法促進農業機械化發展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工作責任制,結合本地情況,制定發展規劃,明確發展目標,加強組織協調和隊伍建設,改善工作條件,保障工作經費,切實解決農機科研、生產、流通、推廣應用、社會化服務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扎實推進我省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 游客發布于2017-05-06 15:31我們的插秧機辦了跨區作業證,為什么運輸插秧機的車輛走監江高速在監利北下還要找我們收過路費 --來自農機通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