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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2年度第三次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工作的通知
皖農機計財〔2012〕220號
各市、縣農機局,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安徽省2012年度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皖農機計財〔2012〕10號)要求,經研究決定,10月20日至23日進行2012年度第三次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農機生產企業的工作
(一)10月15日前完成“安徽省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網上的申請結算工作,并準備結算申請材料。
結算申請材料包括:
1.《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匯總表》(附件1);
2.《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明細表》(附件2);
3.《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確認單》(附件3);
4.由“安徽省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打印的《經銷企業供貨表》和《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
5.購機發票復印件(按A4紙復印后并加蓋生產企業專用章,必須符合皖農機計財〔2012〕50號文要求)。
結算申請材料必須電腦打印,手工填寫無效。
(二)為方便審核,申請材料務必按申請明細表中名單順序排列《經銷企業供貨表》、《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和購機發票復印件。
(三)為提高結算審核效率和質量,各農機生產企業應主動同縣級農機部門進行補貼機具的對接核實工作,確保企業結算申報數據同縣級農機部門上報數據完全一致。
(四)各農機生產企業應于10月20日下午14∶30至10月23日下午16∶00,到新長城星云商務酒店(合肥市長江西路451號,電話0551-2250103,地圖和乘車方式詳見附件5)現場辦理結算手續,請嚴格按照以下安排前來辦理:
20-21日:動力機械、耕整地機械、農產品初加工機械
22日:收獲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管理機械
23日:其他各大類機械
(注:如某企業產品涵蓋多個大類,可在允許辦理其中某一大類的當日完成所有大類的結算手續)
二、縣農機局的工作
(一)加快實施進度,及時完成信息錄入、結算資料準備、網上申請結算等工作。
1.為方便農民辦理補貼手續,依據農財兩部《2012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對價值較低的機具可將購機與公示同時進行”的規定,我省對中央補貼資金3000元及以下補貼機具實行購機、申請和公示同步進行的辦法操作。
2.為加快資金結算進度,避免補貼系統與實際重復公示,在嚴格執行補貼對象公示制度,確保在村公示不少于7天的情況下,取消農機購置補貼系統中公示期。
(二)核實工作要前移,與申請、建檔工作緊密結合,做到不見機械不予申請,沒有人機合影不予建檔,無檔機械不準申請資金結算。
對結算完成的機具,后期應采用電話抽查、入戶檢查等多種方法加大檢查、督查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政府、公安、監察部門反映,堅決打擊套取、騙取國家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的行為。
(三)督促生產企業及時完成結算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積極與農機生產企業、經銷商開展補貼機具的對接核實工作。
(四)將《農機購置專項補貼機具核實匯總表》(附件4),一式二份,加蓋縣級農機、財政部門公章,于10月18日前上報市農機局。
三、市農機局的工作
(一)按要求認真審核各縣(市、區)農機局上報的《農機購置專項補貼機具核實匯總表》,審核通過后加蓋市農機局公章(一式二份),帶至審核現場。
(二)各市審核人員為2人,由市局具體確定,審核人員必須熟悉購機補貼政策,責任心強,應于10月20日12:00前到新長城星云商務酒店報到。請于10月15日前將審核人員回執(附件6)以郵件方式反饋至省局購機辦。
安徽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2年9月27日
- 老百姓發布于2012-12-16 08:542013年農機補貼,希望加大秸稈打捆機補貼金額。年年禁燒秸稈,年年都在燃燒秸稈,嚴重污染了環境,每年燃燒秸稈給我們老百姓生活帶來了極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