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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2年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新農機計財〔2012〕42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農機局、財政局,各地州市農機局、財政局:
為認真做好2012年第二批中央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工作,充分發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在促進農業現代化、保增長方面的積極作用,根據國家《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農〔2005〕11號),結合我區農業生產和農機化發展實際,綜合考慮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情況等因素,我們研究制定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2年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2年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2年第二批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自治區農業現代化建設、以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農業節本增效、農民增產增收為目標,以調整優化農機裝備結構布局,提高農機化作業水平,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為主要任務,著力解決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不足和滿足下半年農機化生產急需的農業機械購置需求。繼續鞏固完善提高糧棉配套機械,重點補貼林果業、畜牧養殖、設施農業、特色作物機械及節水灌溉農業機械。促進大馬力、高性能、復式作業機械的發展、加快老舊農業機械的更新報廢,改善配套比,提高資源利用率。充分尊重農民購買農業機械自主權,規范操作程序,向優勢農產品主產區、關鍵環節、農民專業合作社傾斜,**大限度發揮財政補貼政策的引導效應。
二、資金分配使用
自治區綜合考慮各地主要農作物耕種面積、農機總動力、牲畜頭數、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開展情況和所轄縣(市)數等因素,結合各地購置補貼工作開展情況,采用因素分析法測算、研究確定各地(州)市補貼資金額度(詳見附表)。各地(州)市采用因素分析法制定本轄區各縣(市)補貼資金使用方案,報自治區農機局、財政廳備案。
三、組織實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農機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將第二批補貼資金的實施工作作為當前農機化工作的頭等大事,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確保補貼工作順利實施,確保補貼資金不折不扣落實到農民手中。
(二)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各級農機、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2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新農機計財〔2012〕2號)(以下簡稱《2012年實施方案》)和《關于嚴格執行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申請、確認、核實、結算、兌付有關程序規定的通知》(新農機發〔2012〕7號)有關規定執行,制定具體的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明確工作措施和實施進度。結算層級下放和全價購機試點地區要明確企業或農戶補貼資金結算和申請兌付具體辦法。各縣(市)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使用計劃和實施方案要經縣委、縣政府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后,報地(州)市農機管理、財政部門審核備案。
(三)加強宣傳和信息公開
各地要進一步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公開補貼政策,讓廣大農牧民了解補貼程序、實施方案、補貼標準、補貼產品目錄、補貼受益對象和機具等信息,自覺接受農民、企業及社會各界監督。要嚴格按農機購置補貼有關工作制度規范操作、創新補貼工作運行機制和補貼模式、確保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公正、公平、公開。
(四)加快實施進度和結算進度
秋冬農業生產時間緊、任務重,各地農機主管部門要與相關部門加強協調,密切配合,抓緊組織實施,加快實施進度。特別是第一批補貼資金實施較慢的地區,要高度重視,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實施進度。各地要嚴格實行補貼資金執行進度半月報制度,認真審核農機購置補貼檔案資料,做好企業供貨到貨核實證明工作,及時編制資金匯總表和資金使用明細表。補貼資金地州級結算四個試點地州要加快資金審核結算進度。農民全價購機,資金補貼到戶的四個全價購機試點縣要扎實做好各項基礎性工作,并加快補貼資金和兌付進度。
(五)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
各地要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三個嚴禁”的要求,切實遵守“八個不得”和“八個堅決禁止”規定,加強補貼工作監督檢查,制定農機購置補貼廉政風險督查方案,嚴肅工作紀律,規范陽光操作,重點檢查補貼對象確定、補貼機具使用、質量和價格等。針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決。各地財政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對違規操作,違反紀律的,要會同紀檢、監察、查清事實,明確責任,一經查實,要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
四、工作要求
(一)認真做好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制定和上報工作
各地(州)市要結合農業發展和產業調整的需要,認真制定補貼資金分縣(市)使用計劃,制定具體的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經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后發布實施。補貼資金地州級結算試點地州和全價購機試點縣市要明確企業或農戶補貼資金結算和申請兌付具體辦法,并向社會公布。各地(州)市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補貼資金地州級結算試點地州和全價購機試點縣市的補貼資金結算和申請兌付辦法請于9月10日前報自治區農機局、財政廳備案。
(二)認真做好農機購置補貼實施進度上報工作
目前,我區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已實施到位,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施工作正陸續展開。各地要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在抓好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的到貨核實和建檔工作的同時,按照補貼程序和制度要求,抓緊做好第二批購置補貼資金的宣傳、申報、確認和實施進度上報等工作。
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實施進度要嚴格按照《關于切實做好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情況報送工作的通知》(新農機辦發〔2012〕32號)要求,直接在第一批報表的基礎上累加統計上報。
(三)認真做好農機購置補貼建檔工作
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各類補貼檔案資料須于11月30日之前完成。建立并完善補貼政策檔案資料、補貼購機戶檔案和補貼電子信息檔案。特別是要加快補貼信息的網上錄入、結算確認等工作,確保購機戶信息數據真實、準確和完整,確保紙質檔案資料和電子信息檔案一致。紙質和電子信息檔案保存期10年以上。
(四)認真總結全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
全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工作完成后,各縣(市)農機局要及時做好全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情況總結,按照全年實施中央購置補貼資金總額,認真填寫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實匯總表和實施情況明細表(紙質和電子文檔),報地(州)市農機部門審核整理匯總后于11月30日前上報自治區農機局管理處。
進行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地州級結算試點地州和全價購機試點縣,要按照《關于開展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資金地州級結算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新財農〔2012〕133號)要求,認真總結試點工作經驗,真實反映試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遇到的困難,總結成功的經驗和做法,提出有價值的完善試點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于9月30日前將試點工作總結上報自治區農機局計財處和自治區財政廳農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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