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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情況的通報(三)
贛農機字[2012]33號
關于全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情況的通報(三)
各市、縣(區)農機局(站),各農機生產企業、補貼經銷商:
全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情況第二次通報以來,各級農機部門認真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開展補貼機具的自查自糾、交叉檢查,按要求做好補貼資金結算申報工作,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現將全省現階段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有關情況予以通報。
一、補貼完成情況
截至5月18日,全省共完成補貼資金3.74億元,補貼實施進度達85%,除去部分插秧機待“雙搶”后核機再辦理補貼手續的,實際全省補貼資金實施進度逾九成。今年以來補貼各類機具26.4萬臺套,其中大中型拖拉機1499臺、手扶拖拉機6.1萬臺、插秧機1652臺,耕整地機械10.5萬臺套(其中微耕機29479臺、耕整機9304臺)、種植施肥機械2105臺套、田間管理機械8673臺套、收獲機械4479臺套、收獲后處理機械2407臺套、農產品初加工機械3867臺套、排灌機械5.9萬臺套(其中微噴灌設備5.4萬畝)、畜牧水產養殖機械4673臺套,受益農戶19.8萬戶,拉動農民投入17.5億元。全省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使用進度見附表。
二、落實有關會議精神,做好下階段工作
5月14日,省農機局分別召開了全省農機生產、經銷企業代表座談會和全省設區市農機局(站)長座談會。會議分別交流了農機企業和各設區市農機部門今年實施購機補貼情況,重點探討“一控三保”主要糧食生產機具補貼和機具結構、資金需求等情況,并聽取企業和農機部門對補貼政策實施的相關意見建議。
1、各級農機管理部門要規范操作,強化監管。各級農機部門要增強責任感、政治敏銳感和政策把握水平,嚴格按照購機補貼政策要求,規范實施購機補貼政策;要規范補貼操作程序,堅持先申請后補貼,認真把好驗機關,落實崗位責任,保證補貼資金安全,并從制度和程序上保護好干部;要防范資金風險,確保補貼政策扎實實施到位;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切實加強對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監管,把國務院“三個嚴禁”和農業部“四個禁止”、“五項制度”、“八個不得”等要求落到實處。
2、農機企業和經銷商要嚴格自律,控制市場和資金風險。一要嚴格遵守購機補貼政策紀律,嚴禁空套指標、以小套大、以少套多、降低機具質量,要加強自律、互相監督,共同營造購機補貼政策順利實施的良好氛圍。二要嚴格遵守補貼操作程序,堅持先申請后補貼,由購機者持有效證件先到農機部門申請確認,經批準同意后,再到經銷商處辦理購機證明表和提機手續,否則,因程序問題未能實施補貼的后果由企業、經銷商自行承擔。三要加強管理、控制風險,農機企業和經銷商要準確分析、把握市場行情,控制市場風險;農機企業要管好、管住各自的經銷商,省級經銷商要管好市、縣級經銷商,積極配合農機部門的審核、驗機、管理工作,共同實施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3、開通微耕機和耕整機補貼系統操作。鑒于全省補貼資金有限,為有效調整優化補貼機具結構,4月初,全省已暫停微耕機和耕整機的補貼操作。根據部分市縣農機部門申請,為滿足丘陵山區農民對小型耕作機具的需求,經全省設區市農機局(站)長座談會上研究,省局原則上同意各地對微耕機和耕整機繼續補貼操作。有關要求如下:一是本縣有剩余補貼資金(不含“一控三保”資金),可以補貼微耕機、耕整機。二是由于農機部門正在開展微耕機補貼核查,此次微耕機僅限補貼800(1000)元檔、耕整機僅限補貼500(700)和700(900)元檔。三是5月30日后全面停止微耕機、耕整機補貼操作。
附表:截至5月18日全省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使用進度一覽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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