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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2年補貼機具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方案
湘農機科發〔2012〕21號
各市州、縣市區農機局,省農機鑒定站,省農機化技術推廣站:
根據農業部《關于印發<2012年補貼機具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機發〔2012〕13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我局制定了《湖南省2012年補貼機具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方案》。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湖南省2012年補貼機具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方案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湖南省2012年補貼機具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方案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農業部關于加強農機使用過程中質量監督管理等有關規定與精神,促進我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順利實施,特制定湖南省2012年購置補貼農機具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農業部“兩個千方百計、兩個努力確保”的中心任務和有關精神,保障農機購機補貼政策及時有效實施,創新工作機制,整合系統資源,落實責任措施,進一步加大購置補貼農機具的質量監督管理力度,切實保護農民購機用機積極性,促進我省農機化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完善和健全我省農機產品質量監管體系和相關制度,全年農機質量投訴、舉報反饋率達到100%,重大農機質量投訴案件和上級督辦案件查處率達到100%,農戶對補貼機具質量的滿意度進一步提高。
三、重點任務
1、理順農機質量投訴機制。省農機質量投訴站與各市州、縣市區農機投訴站緊密配合,建立健全農機質量投訴、信息管理機制,及時開展農機質量投訴情況的分析與總結,本著“屬地管理、首問負責、就近處理、無償服務”的原則,及時受理、認真處理好各類農機質量投訴。三月份,各地根據當地的情況組織開展一次農機質量投訴監督工作的宣傳活動,印發相關宣傳資料,以增強消費者質量投訴意識。
2、開展農機質量保障督導。春耕和“雙搶”期間,認真開展補貼農機具的質量保障督導。各級農機管理部門要結合當地的實際,組織相關人員到屬地的生產企業、銷售市場檢查,走訪用戶開展質量保障督導。督導內容主要包括,企業生產條件、質量保障能力;質量承諾的兌現情況;售后服務情況以及補貼機具在使用中存在的質量問題。督導后要對補貼機具質量狀況和企業產品質量保障能力作出評價。
3、開展農機質量調查。按照農業部質量調查工作的有關要求,5~8月份,以省農機鑒定、推廣部門為主導開展一次中小型全喂入聯合收割機質量調查,組織相關人員深入生產企業、銷售門市以及用戶現場,各地要積極配合,保障調查活動順利完成。各地要選擇本地區質量投訴較多的一至兩個產品開展質量跟蹤調查,進行質量分析,提出整改意見,同時將跟蹤調查結果及時上報省局。針對調查發現的問題,省局約談相關企業,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4、加強安全警示標志和推廣鑒定證章檢查。農業機械安全標志必須正確、齊全、牢固地標注、安裝在產品顯著位置;進入我省農機購置補貼的產品必須有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章,并置于產品本體的顯著位置。對于不嚴格標識安全警示標志,不正確使用推廣鑒定證章的,要求企業限期進行整改,不能整改的將撤銷資質,全省通報。
5、加強農機化標準體系建設。湖南省農業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牽頭制修訂我省農機化地方標準2~5個。
6、加強農機維修服務能力建設。認真貫徹落實《農業機械維修管理規定》,進一步規范農機維修市場,不斷提高維修企業的服務能力。認真履行農機維修技術合格證審核發放職責,提高農機維修經營網點的持證率。推廣使用農機維修信息管理系統軟件,提高信息化水平。積極開展農機維修職業技能鑒定,大力推廣農機維修節能減排技術和維修服務標準合同。
四、時間安排
1、3~4月,結合全國“3.15”活動和省農業廳“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開展全省范圍內的農機質量投訴監督活動,積極參與農業部組織的相關活動,總結相關農機投訴監管材料。
2、4~9月,結合春耕生產、“雙搶”活動,開展補貼機具的質量保障督導。
3、5~7月,做好相關準備工作,成立“湖南省農業機械標準技術委員會”并開展相關的工作。
4、5~9月,開展中小型全喂入聯合收割機質量調查和安全警示標志、推廣鑒定證章檢查等活動。
4、11月,總結購置補貼農機具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進一步提高對補貼機具質量監管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將此列為全年重點工作,組織相關部門參與實施。各相關單位要按照本工作方案提出的總體要求、工作目標和重點任務,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工作內容,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精心組織實施。
2、高效廉潔,提升能力。開展質量保障督導、質量調查等工作要注重方法,做到客觀公正、遵章守紀、廉潔高效。不得向企業收取費用,不得給企業和農民增加負擔。要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強質量投訴監督、質量調查人員的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工作能力。
3、大力宣傳,及時總結。做好新聞宣傳策劃,及時公布調查結果和相關信息,擴大補貼機具質量監督工作的社會影響力。各市州、縣市區要進行全面總結,主要內容應包括農機質量投訴監督、保障督導、質量檢查、農機維修能力建設情況等,總結報告,于11月15日前報送省局科教質量處(郵箱:hnnjkj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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