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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1年農機補貼資金第四季度結算的通知
湘農機計函〔2011〕102號
各市州、縣市區農機局,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農〔2005〕11號)和《湖南省201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湘農機計發〔2011〕8號),決定對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項目進行第四季度資金結算。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縣市區農機部門登錄“湖南省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對相關申請進行購機核實,導出Excel表(導出方法見附件1、2后注),按照《湖南省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專項資金結算匯總表(第四季度)》、《湖南省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專項資金結算明細表(第四季度)》(見附件1、2,Excel格式)整理結算數據后,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確認,聯合出具結算確認函(見附件3,需農機、財政兩部門單位法人代表簽字加蓋單位公章確認),于11月28日前報所在市州農機局、財政局。對補錄省局暫停或取消部分產品補貼資格的機具,要嚴格把關,逐臺核實后方可據實辦理結算。
二、市州農機局對本轄區內項目縣上報結算表格復核匯總,并進行隨機抽查,復核無誤后,在系統中導出Excel表(導出方法見附件1、2后注),按照《湖南省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匯總表(第四季度)》、《湖南省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明細表(第四季度)》(見附件1、2,Excel格式)整理本市州結算數據,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聯合出具結算確認函(見附件3,需農機、財政兩部門單位法人代表簽字加蓋單位公章確認),于12月1日前報省局購機補貼辦公室(附電子文檔或發送電子郵件,原件需郵寄)。
三、相關農機生產企業將本企業售出的補貼機具在系統中辦理申請結算手續,導出本企業結算申請報告、結算匯總表、結算明細表(附電子文檔),按照以下要求裝訂成冊,經辦人于12月5日-12月21日按結算時間安排表(附件6)的順序來我局購機補貼辦公室辦理對賬手續。
1、企業報送的結算材料裝訂順序為:(1)結算申請報告;(2)結算匯總表;(3)結算明細表;(4)企業對企業代表的授權書(見附件4);企業若授權補貼機具經銷商結算的,該經銷商必須是該企業的省級區域代理商,同時需出具授權書(見附件5);(5)企業代表身份證復印件;省級區域代理商被授權結算的需出具本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對企業代表的授權書及企業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2、所有結算材料須單位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確認,結算匯總表和明細表需單位法人和經辦人簽字確認。
3、所有結算申請報告和結算表格須在系統中打印,否則無效。
四、各市州、縣市區農機局要做好補貼機具檔案的整理工作,按時上報補貼資金結算資料,不得無故延誤。主要負責人對資金結算表要嚴格把關,督促結算審核人員認真做好購機補貼資金結算工作。不得弄虛作假、虛報冒領,對結算中企業虛報冒報等違法違規情況,及時報告省局監察室。堅決杜絕以補貼資金結算為手段搭車收取有關費用及額外費用,嚴禁向相關企業索拿卡要。
五、實施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結算層次下放試點的醴陵市、赫山區、寧遠縣的補貼資金結算工作按《湖南省201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層次下放試點工作方案》執行。相關生產企業請與試點縣市區有關部門聯系。
六、結算截止日期為2011年11月28日。
聯系人:周昕、張果
電話:0731-85506357(傳真)
E-mail:yb1113@sina.com
地址:長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66號湖南省農機局316室
郵編:4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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