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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調整2012農機推廣目錄申報工作通知
12月2日下發蘇農機科〔2011〕38號補充通知,對秸稈燃料致密成型設備、果蔬冷藏保鮮庫、茶園防霜機、畜禽糞便固液分離機、開溝機(含復式作業機具)、靜電噴霧器、秸稈壓捆(打包)機械等七個品目進行增補申報,請注意本文后面的補充通知。
蘇農機科〔2011〕36號
關于做好《2010-2012年江蘇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2012年度調整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市農機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農業機械,促進農機裝備結構優化調整,推動農業機械化又好又快發展,根據江蘇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管理辦法,現就做好《2010-2012年江蘇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2012年度調整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企業資質
1.列入《目錄》的企業應是在我國境內注冊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生產企業。
2.生產企業的注冊資金應在200萬元以上。
(二)產品資質
1.產品應獲得江蘇省或農業部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證書的有效期截止日期應在2012年的5月1日(含)之后,申報產品的技術經濟指標等須與推廣鑒定報告一致。
2.列入《目錄》的產品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的產品。國家實施生產許可和強制性認證等管理的產品應獲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并且在有效期內。安全防護和安全警示標志應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3.不存在未及時有效處理的質量投訴案件。
4.外省生產企業產品申報范圍為高效設施農業作業機械類,其他產品暫時不予受理。
二、申報范圍
(一)耕整地機械類:水、旱田秸稈還田機械,開溝機(含復式作業機具);
(二)種植施肥機械類:條耕條播機,與大中拖配套的谷物條播機,秸稈還田施肥播種機,撒肥機,配肥機,機插水稻育秧播種設備及育秧硬塑盤;
(三)田間管理機械類:靜電噴霧機(器)、割灌機、割草機;
(四)收獲及收獲后處理機械類:秸稈壓捆(打包)機械,秸稈切碎、勻撒機械(與半喂入、全喂入聯合收割機配套),青毛豆剝殼機,青玉米剝皮機,果蔬冷藏保鮮庫;
(五)農產品初加工機械類:果蔬清洗機,果蔬烘干機;
(六)農田基本建設機械類:農用挖掘機(斗容量≤0.4m3),筑埂機,起壟機,平地機;
(七)農用搬運機械設備類:農用抓草機,農用裝載機(額定裝載質量≤1.5噸);
(八)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設備類:秸稈燃料致密成型設備;
(九)高效設施農業作業機械類:起壟(鋪膜)播種機,殘膜回收機,育苗播種機,種苗移栽機,中耕機(培土、除草),田園管理搬運機,生物質燃料熱水(熱風)爐,茶園防霜機,果樹修剪機,畜禽糞便固液分離機,畜禽糞水微慮機,濕簾,沼液沼渣抽排設備,水產養殖水質監測設備,食用菌培育庫(室),食用菌生產機械(基質攪拌機、接種機、裝瓶(袋)機、滅菌設備)。
已經列入《2010-2012年江蘇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內的農業機械產品不需重新申報。
三、申報材料。
生產企業按產品型號分別將申報材料裝訂成冊,每個產品申報材料一式1份,申報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一)按申報型號分別填報申報書(含電子版,申報書可直接從江蘇農機化信息網上下載);
(二)營業執照、企業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三)推廣鑒定證書復印件;
(四)推廣鑒定報告復印件;
(五)產品照片2張(左右側兩個方向);
(六)商標注冊證書或國家商標局受理通知書;
(七)產品使用說明書;
(八)企業標準;
(九)產品屬于國家強制管理的(如生產許可、強制認證),應提交證書復印件。
申報材料受理單位為江蘇省農業機械技術推廣站(地址:南京市南湖路97號,省農機具展示中心大樓323房間,郵編:210017;聯系電話:025-86468729)
四、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為2011年11月28日18時,逾期不予受理。請各市農機主管部門及時通知當地有關生產企業,按規定要求做好申報工作。
五、各申報單位如有疑問,請及時與我局科技質量處聯系。
聯系人:薛剛,高晉宇;電話:025-83275143,83275131。
傳真:025-83275107。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蘇農機科〔2011〕38號
關于做好《2010-2012年江蘇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2012年度調整申報工作的補充通知
各市農機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2012年是《2012-2014年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起始年度,為做好國家、省級推廣目錄的銜接工作,結合我省農機化發展實際,現將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因《2012-2014年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中取消了秸稈燃料致密成型設備和果蔬冷藏保鮮庫等品目,根據我省農機化發展需要,為體現政策的持續性,經研究,決定對省外企業生產的秸稈燃料致密成型設備、果蔬冷藏保鮮庫、茶園防霜機、畜禽糞便固液分離機、開溝機(含復式作業機具)、靜電噴霧器、秸稈壓捆(打包)機械等七個品目進行增補申報,申報條件為:
(一)申報產品須是列入《2009-2011年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內的產品,型號一致;
(二)2011年度已在我省實際銷售并享受中央、省級財政補貼;
(三)無用戶質量投訴。
二、為確保2015年全省基本實現水稻生產機械化的發展目標,促進水稻種植機械的結構優化,推動農業機械化又好又快發展,決定對水稻插秧機進行增補申報,申報條件為:
(一)申報機型須是水稻乘座式高速插秧機(動力為柴油機);
(二)產品須獲得江蘇省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
三、增補申報的企業資質和申報材料要求等按蘇農機科〔2011〕36號執行。
四、本次增補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為2011年12月9日18時,逾期不予受理,申報材料受理單位為江蘇省農業機械技術推廣站(地址:南京市南湖路97號,省農機具展示中心大樓323房間,郵編:210017;聯系電話:025-86468729)。
五、申報單位如有疑問,請及時與我局科技質量處聯系。
聯系人:薛剛,高晉宇;電話:025-83275143,83275131。
傳真:025-83275107。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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