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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延長省級支持推廣目錄申報期限的通知
福建省農業機械管理局關于省級支持推廣目錄申報期限延長及相關問題的通知
閩農機管[2011]69號
各設區市農機管理局(總站)、省農機鑒定推廣總站、各相關企業:
根據《2012-2014年福建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以來各地反映的困難與存在的問題,現將申報期限及有關問題一并強調如下:
一、經研究決定,延長《2012-2014年福建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期限,“申報評審系統”也將同時延長開通時間,延長期限為2011年10月20日上午8時正——10月27日24時正。請未能及時申報或申報操作有誤的企業抓緊時間上網申報。
二、申報產品必須經過初審單位的初審與推薦
1.已獲得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初審單位是指:省內企業注冊所在地、外省企業產品主銷區所在設區市農機管理局(總站)。申報系統中請選擇“XX市”,同時將紙質材料送達所選擇的“XX市”農機管理局(總站)。
2.通過選型鑒定的產品(如大棚、套袋和臺灣原裝產品)的初審單位為“福建省農機鑒定推廣總站”。申報系統中請選擇“省推廣總站”,同時將紙質材料報省農機鑒定推廣總站。
三、原“申報指南”中的材料寄達地址是指經初審后的申報材料送達地址,不是企業材料寄送地址。請已將材料寄到省農機局科教科的企業,盡快登陸申報系統進行申報或修改,并將紙質材料按規定時間轉遞送到相關初審單位。過期未取的作廢件處理。聯系電話:0591-87516974。
四、軟件系統中的推薦單位初審功能已開通,請各設區市經辦人員登陸受理、審核。初審單位推薦材料上報時間和網絡初審通道關閉時間同為2011年11月4日17:30之前。請抓緊初審與推薦,過期不侯。
二O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xxtibq.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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