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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關于申報湖北省農機推廣目錄工作的通知
關于開展《2012-2014年湖北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工作的通知
鄂農機管發〔2011〕36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農機局(辦),各有關農機企業:
《2009-2011年湖北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包括年度調整中增加的產品)將于今年底到期。為做好《2012-2014年湖北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的編制工作,按照湖北省農業廳、財政廳、發改委頒布的《湖北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管理辦法》(鄂農機發〔2008〕84號)以下簡稱“辦法”)和《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2-2014年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指南的通知》(農辦機〔2011〕42號)等文件精神,現將申報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業及產品申報條件
(一)企業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企業獨立法人資格的農業機械生產企業;
2、申報企業注冊資金應在200萬元以上,員工在冊人數應在30人以上且結構合理,企業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健全;
3、申報企業應具備從事申報產品批量生產的必要硬件條件,其中生產車間使用面積應在1000平方米以上,應具備必要的成套生產設備和產品質量檢測設備;
4、申報企業應具備較高的管理水平和良好的售后服務能力,近三年內無不良誠信記錄。
(二)產品申報條件
1、申報產品必須是申報企業自制產品;
2、申報產品需證明在湖北省內有市場需求和實銷地區;
3、申報產品的安全防護和安全警示標志應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國家規定實施生產許可和強制性認證等管理的產品應具備相應的資質;
4、在本年度內發布的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中,未列入質量較差的產品名單;
5、申報產品在省級以上消費者協會或農機產品質量投訴監督機構的記錄中,不存在未被有效處理的質量投訴案件;
6、申報產品推廣鑒定證書必須真實有效,有效期截止日期應在2012年3月31日(含31日)之后。拖拉機、自走式聯合收割機、插秧機應是2008年6月1日以后獲得的應是部級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
二、申報程序
(一)企業申報。10月20日之前,在我省注冊或在我省主銷的生產企業自愿向省農機局進行申報。生產企業必須通過湖北省農業機械化信息網(www.hbnjh.gov.cn)或湖北省農機安全監理推廣信息網(www.hbnjjl.gov.cn)上的“湖北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系統”進行相關內容的申報,并經申報系統打印報送紙質申報書(非申報系統打印的申報書,或申報書內容與網上申報內容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二)匯總初審。10月30日之前,省農機局委托省農機化技術推廣總站對產品進行匯總和初審,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推廣應用和投訴情況進行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
(三)綜合審議。11月10之前,省農機局組織專家召開《目錄》評審會議,聽取初審意見匯報,并進行綜合審議,形成《目錄》公示稿,通過湖北農業信息網、湖北農業機械化信息網,對《目錄》公示稿進行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四)公布公告。省農業廳整理公示結果,對其中爭議較大,社會反映問題較多的企業或產品,進行調查核實并對《目錄》進行必要的修改后,送財政廳和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前后,按《辦法》規定發布公告。
(五)年度調整。企業可根據需要,于2012年和2013年申請年度調整。年度調整包括增補、變更和取消。年度調整根據《辦法》和指南(附件1)進行。
三、申報材料要求
1、申報材料應按照(附件1:《2012-2014年湖北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指南)和《2012-2014年湖北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書格式的進行填報。
2、申報材料務必真實、齊全、有效;決不允許弄虛作假,虛報浮夸。否則,取消該產品的申報資格。
3、申報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等材料中的企業名稱與企業公章務必一致,推廣鑒定報告和檢驗報告中的企業名稱應能確認為同一企業。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應包括本企業申報產品。
5、申報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推廣鑒定報告和檢驗報告中的產品名稱和型號務必一致。
6、企業申報產品標準的證明材料應符合《企業產品標準管理規定》(國質檢標聯〔2009〕84號)。
7、企業地址應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上的注冊地址一致。
8、尚未進行推廣鑒定的新產品申報時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選型鑒定報告。由省級農業機械鑒定機構出具,并經省級及以上農機化主管部門批準。選型鑒定為省級以上農機試驗鑒定機構按照已批準的選型鑒定大綱出具,其鑒定內容至少包括主要性能指標檢驗、適應性評價、安全性檢查等內容。
(2)用戶使用意見。內容包括用戶姓名、住址、聯系電話;產品購置時間、累計作業時間和作業量。故障發生情況;對產品及售后服務的評價。大型農業機械需提供5個用戶以上、中小型農業機械需提供10個用戶以上的意見。
(3)產品的先進性、適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說明材料。內容包括結構、原理、性能、材料、工藝等方面與同類產品相比具有的優勢。
9、申報材料按A4幅面和申報書格式規定的順序匯編并膠裝成冊。不受理塑料封面、活頁夾等形式的申報材料。
每個產品提交的申報材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申報書(格式見附件1);
(2)營業執照(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
(4)產品彩色照片(6寸3張,前方向、后方向、側方向各1張,統一粘貼在A4紙上);
(5)注冊商標證明材料(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
(6)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
(7)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報告及檢驗報告(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尚未獲得農機推廣鑒定證書的新產品申報時要提供選型鑒定證書。
(8)國家實施強制管理的證書及其附件(如有附件,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
(9)企業產品標準(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如執行國家或行業標準應出具采標的正式文件);
(10)申報企業需出具產品配置說明,并提交產品作業音像資料不超過5分鐘(光碟或U盤);
(11)使用說明書等。
四、紙質材料報送
材料接收單位:湖北省農機化技術推廣總站(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漢口勝利街194號,郵編:430017,材料接收人:蘇仁忠,電話:027-52233757,027-52233755(傳真)18907130878)
聯系人:省農機局質量管理處 徐華僑
電話:027-87664856(傳真)
附件1:《2012-2014年湖北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2012-2014年湖北省支持推廣的產品目錄》申報指南.rar 附件2:產品目錄申報書格式.rar
湖北省農機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 游客發布于2011-11-18 23:23湖北松滋農機系統內部職工都在利用職權大肆開設門市部,弄虛作假!補貼指標不求人啊!真的黑啊!貪婪的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