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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1年結算第三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工作的通知
贛農機字[2011]50號
關于做好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第三批)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區)農機局(站),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為加快農機購機補貼資金結算進度,省局將組織第三批結算。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結算機具
主要結算2011年7月31日前購置的補貼機具,插秧機補貼資金結算另文布置。
二、時間安排
請相關企業和縣級農機管理部門于8月10日前將此批有關農機購置補貼結算材料報所在設區市,各設區市于8月17日前向省局報送所有補貼結算材料,省局于8月19日集中受理企業補貼結算材料。
三、結算方式
補貼資金結算方式采取省級集中支付制。農機生產企業(或授權供貨點)按縣將農機補貼匯總表、農機補貼用戶一覽表、購機補貼協議、購機證明表、購機者身份證明材料(復印在購機證明表背面)、發票存根聯復印件(背面加蓋發票專用章并復印在購機證明表背面)按照《江西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目錄》中的《江西省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說明》要求裝訂成冊,報設區市農機部門,設區市農機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核后,分企業將本市農機補貼匯總表、農機補貼用戶一覽表報省農業廳審核,同時將企業申報的結算檔案報省農業廳。與此同時,農機生產企業(或授權供貨點)將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申請報告、農機補貼匯總表、農機補貼用戶一覽表裝訂成冊報省農業廳核查。南昌市農機站和省農機直補超市按時將相關結算材料直接報送省農業廳核查。
企業報送的結算材料裝訂順序為:(1)結算申請報告;(2)農機補貼匯總表;(3)農機補貼用戶一覽表。
四、有關事項
1、各地要抓緊著手補貼檔案的整理工作,同時對補貼用戶開展抽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并做好記錄。
2、各地必須及時受理、上報第三批資金結算,不得無故延誤;需要結算的企業必須按時報送相關材料,否則此批不予結算。
3、企業授權結算的補貼機具供貨點要出具授權書原件,并裝訂在結算申請報告之前。所有結算表格、結算申請報告請在江西省農機購置補貼網絡系統里打印,否則,無效。
五、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江西省農機化管理局;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東二路2號(農業廳1511室);郵編:330046;聯系人:李冬水;電話:0791-6214241。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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