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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結算2011年第一批補貼資金工作的通知
贛農機字[2011]22號
關于做好2011年第一批補貼資金結算準備工作的通知發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區)農機局(站),各有關企業:
為減輕企業墊付補貼資金壓力,省局將組織2011年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結算機具
第一批主要結算2011年4月21日前購置的補貼機具,太陽能殺蟲燈第一批暫不結算。
二、時間安排
請各相關企業于4月29日前將補貼結算相關材料報送縣級農機管理部門;縣級農機管理部門于5月10日前報所在設區市農機管理部門;各設區市農機管理部門于5月17日前報省農機局。各相關企業于5月19日前將補貼結算材料報送省農機局。
三、補貼系統申報結算程序
生產企業(或授權供貨點)上報,縣級農機管理部門審核上報,設區市農機管理部門審核上報,省農機局審核結算。
四、結算方式
補貼資金結算方式采取省級集中支付制。農機生產企業(或授權供貨點)按縣將農機補貼匯總表、農機補貼用戶一覽表、購機補貼協議、購機證明表、購機者身份證明材料(復印在購機證明表背面)、發票存根聯復印件(背面加蓋發票專用章并復印在購機證明表背面)按照《江西省201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刊》中的《江西省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說明》要求裝訂成冊,報設區市農機部門,設區市農機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核后,聯合分企業將本市農機補貼匯總表、農機補貼用戶一覽表報省農業廳審核,同時將企業申報的結算檔案報省農業廳。與此同時,農機生產企業(或授權供貨點)將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申請報告、農機補貼匯總表、農機補貼用戶一覽表裝訂成冊報省農業廳核查。農機超市按時將相關結算材料直接報送省農業廳核查。
企業報送的結算材料裝訂順序為:(1)結算申請報告;(2)農機補貼匯總表;(3)農機補貼用戶一覽表。
五、有關要求
(一)各地要抓緊著手補貼檔案的整理工作,同時對補貼用戶開展抽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并做好記錄。
(二)各地必須受理、上報第一批資金結算,不得無故延誤;企業必須按時報送相關材料,否則,此批不予結算。
(三)企業授權結算的補貼機具供貨點要出具授權書原件,并裝訂在結算申請報告之前。所有結算表格、結算申請報告請在江西省農機購置補貼網絡系統里打印,否則,無效。
六、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江西省農機局科教科;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東二路2號(農業廳1513室);郵編:330046;聯系人:李冬水;電話:0791-6234564。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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