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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1年農業機械化工作要點
2011年全省農業機械化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堅持“立足大農業、發展大農機”,認真貫徹實施“一法一條例一意見”,圍繞推進農機提速提質、促進農業轉型升級,健全體系,提升能力,強化服務,全面推動農業機械化科學發展。
一、健全農機化服務體系,構建促進農機化發展長效機制
1.強化農機化法規政策體系建設。深入貫徹《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和《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配合省人大農委做好地方性實施條例的立法調研、草案起草等工作,爭取出臺《浙江省農業機械化促進和安全管理條例》。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配合省政府研究出臺貫徹實施意見。大力推進政策創新,協調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出臺農機燃油補貼政策,積極開展農機回收制度、農機抵押貸款等調研,組織開展糧食機烘作業補貼試點。
2.強化農機化管理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理順農機化管理體制,全面完成符合條件的市、縣(市、區)農機管理部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進一步完善農機化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農業機械事故處理、報廢更新以及農田、場院等道路外農機安全檢查制度,鞏固完善公安駐農機警務聯絡室建設;推進農機消費維權監督站建設,加強消費維權人員培訓,提升維權調解工作能力,建立投訴信息報送制度和質量投訴工作激勵制度;建立農機抗災減災應急搶險工作機制,提升農業抗災能力和水平。
3.強化農機化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深化責任農機推廣制度落實,扎實推進“三位一體”農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充分發揮首席農機推廣專家、農機指導員、責任農機員的作用,指導幫助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應用農業機械新品種、新機具、新技術。強化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和知識更新,完善建立人員考核評價機制,注重整合人才資源,提高隊伍效能,構建一支結構合理、業務素質高、愛崗敬業的農機化技術推廣隊伍。
4.強化農機化合作服務體系建設。大力培育新型農機服務組織,著力推進農機合作社規范化建設,提升合作社管理服務能力和技術綜合實力,引導開展農機跨區作業。支持幫助農機專業合作社樹立農機服務市場品牌,著力打造一批農機化合作服務旗艦。鼓勵引導條件成熟的農機專業合作社聯合成立農機綜合服務合作社,實現更大范圍的資源共享和互助聯合。全年新增農機專業合作社100個,實現農機跨區作業服務收入1.5億元。
5.強化農機化市場服務體系建設。大力培育水稻育秧、糧食機烘、產后加工等區域性農機社會化服務中心,深化農業機械化示范點創建工作,因地制宜推行“菜單式”、“托管式”、“全程化”等作業服務。大力推進區域性農機維修中心建設,深化星級農機維修站點創建活動。大力推進農機流通體系建設,鼓勵農機流通企業發展農機連鎖店、超市、4S店等多形式的農機展示銷售中心。全年新增各類農機社會化服務中心100個。
二、提升農機化服務能力,推動農機化服務水平穩步提高
6.提升引導產業集聚發展能力。致力于推進糧食功能區和現代農業園區建設,繼續扶持發展4個全國和7個省級農業機械化示范區,通過采取政策扶持、項目傾斜等綜合措施,推動示范區農業機械化發展提速、產業升級、結構優化。鼓勵引導開展農業機械化示范區建設,集中力量創建一批具有區域特色、突出主導產業的農業機械化示范鄉(鎮、街道)、示范村(基地)。全年力爭創建農機化示范鎮(鄉、街道)20個、示范村(基地)60個。
7.提升農機農藝融合發展能力。充分發揮各級農技推廣農業機械分中心作用,協調農作、經作、種子等部門以及科研院所,成立農機農藝融合領導小組和農機農藝融合專家組。以提高機械作業適應性為重點,推動栽培和養殖方式的改進和作物品種的選育,形成農藝農機相適應的技術體系,提高農業生產標準化、規模化水平和組織化程度,為農機化作業創造條件。加強農機農藝技術集成,制定科學合理、相互適應的農藝標準和機械作業規范,有針對性地示范推廣農機農藝結合緊密的機型、作物品種和種植養殖方式。
8.提升產學研推合作發展能力。集聚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農機企業等科技力量,籌備成立浙江省農業機械化協會,構建農機產學研推相互溝通與合作的工作平臺,深化農機研發、試驗、生產、流通等上下游之間的聯系協作。鼓勵和支持農機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推廣部門開展技術轉讓、技術入股等多種形式的合作,共同承擔研究開發任務,承擔或參與重大科技攻關項目,促進企業由跟蹤模仿為主向自主創新轉變。
9.提升農機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全面落實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農田作業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牌證管理以及設施農業裝備安全監管,推進危及人身財產安全農業機械免費實地檢驗試點工作。繼續深化“平安農機”創建,大力開展農機安全宣教活動。深入推進農機監理規范化建設,推行監理行業標識,改善監理裝備水平。組織開展農機安全專項整治,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有效預防和減少農機事故發生。全年新建“平安農機”示范縣(市、區)3個、示范鎮30個、示范村300個,農機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省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內。
10.提升農機產品質量監管能力。以加強省級農機試驗、鑒定和推廣能力建設為重點,完善制度,改善裝備,充實力量。組織開展農機新產品推廣鑒定和性能檢測,嚴把農機產品市場準入關。加強對農機產品尤其是補貼機具質量評價與監督,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機產品的行為。加快推進農業機械標準化建設。及時受理調處農機產品質量投訴案件,維護農機生產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全年推廣鑒定農機產品150個。
三、強化農機化服務,加快推動農機化科學發展
11.全面落實農機化扶持政策。致力于優化農機裝備結構布局,增強政策的針對性和導向性,完善農機購置補貼、作業環節補貼等政策,引導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買使用適合當地農業生產需求的農業機械。致力于推進糧油生產全程機械化,加大力度實施農機化促進工程項目,示范推動水稻機插、油菜機收、糧食機烘等機械化技術的推廣應用。全年新增農機裝備8萬臺(套),推廣水稻機插250萬畝、油菜機收20萬畝,糧食機烘能力達到80萬噸,糧食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提高3個百分點。
12.全面提升農機化發展活力。“外引內育”筑強人才高地,鼓勵支持高學歷、高素質大學生投身農機化事業,加強農機化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工作,繼續實施農機化教育培訓大行動,結合“陽光工程”實施,積極開展農機駕駛操作、維修保養、經營管理等技能培訓和技能比武。大力推進農機服務信息化,完善農機化網絡信息平臺,開辟農機產品質量網上投訴系統、網上專家咨詢系統等農機化管理服務信息系統,及時收集、發布各類農機價格和服務信息。全年培訓農機從業人員6萬人次以上,鑒定各類農機技術人員3000人次以上。
13.全面推進農機“爭優創先”服務。深入推進農機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努力提升服務力和執行力。加強農機化扶持政策尤其是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引導農機生產企業、經銷商合法誠信經營,嚴禁農機管理部門以任何名義收取任何費用,嚴禁農機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以任何形式參與補貼產品經營。組織開展“農機化服務提升年”活動,以“服務農民、服務基層、服務企業”為導向,深化“五型”機關建設,增強服務意識,改進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量,切實樹立農機部門良好的社會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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