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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締造四大利好 農機工業前景可期
2010年的仲夏,注定是一個值得讓中國農機界永遠銘記的不平凡的季節。
6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視察河南省許昌縣陳曹鄉后孫汪村高產小麥示范區,先后興致勃勃地登上一臺“東方紅”大型聯合收獲機和一臺“東方紅”大型輪式拖拉機駕駛室,在司機的指導下,順利地完成了一次收獲小麥的體驗,并在剛剛收割的麥地里深耕、施肥,種下了一片秋玉米。。。。
7月5日,國務院以國發〔2010〕22號文件正式公布了改革開放以來第一個針對農機化和農機工業發展的國家級文件——《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7月10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胡錦濤再一次蒞臨中國一拖視察,親自登上一臺東方紅200馬力大輪拖,并對中國一拖集團和中國農機工業發展提出了新的希望。再一次釋放出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重視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發展的強烈信號。
在短短的一個月間,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頻頻視察一拖和近距離走近“東方紅”,這不僅是中國一拖全體員工的榮耀,而且也是整個中國農機界和農機行業的驕傲和自豪,她向社會公眾傳達的不僅僅是黨和國家對我國農機工業和農機化發展前所未有的關注與期望,而且也為我國未來農機化和農機工業發展提出來明確的奮斗目標和努力方向。將7月5日國務院《意見》的出臺與胡錦濤總書記和溫家寶總理相繼親近“東方紅”這三個事件串在一起分析,筆者深切感受到了黨和國家對加快農機工業發展和加速推進農業機械化事業的殷切期望與中國民族農機工業所肩負的歷史重任。
中國農業的根本出路在于農業機械化。農業機械是發展現代農業的重要物質基礎,也是現代農業發展技術的主要載體,用現代科學技術裝備農業,提高農業生產效率,是突破當前我國農業生產發展“瓶頸”和實現農業現代化的必要手段。在新一輪“三農”政策中,農業機械因其在農業生產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理所當然地備受重視與關注,加快農機工業發展已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回顧2004年以來黨中央連續發布七個“中央一號文件”聚焦“三農”以及國家連年持續加大對“三農”的投入尤其是實施農機具購置補貼等一系列支農、助農、惠農政策這一歷史背景,結合國務院《意見》的適時出臺,我們有理由做出這樣一種判斷——中國農機工業已經開始邁向又好又快發展的新征程。
目前,國務院《意見》的出臺已經在業界產生巨大反響,有人說《意見》是“我國農業機械化發展進程中一個新的里程碑”,有人稱之為“新時期我國農業機械化發展的行動綱領。”盡管每個人所處的角度不同,說法各異,但字里行間都充滿了對《意見》的高度認同和對未來我國農機化及農機工業美好前景的期待。
結合長期的農機業務經營實踐,通過對《意見》的認真研讀,筆者分析,國務院《意見》不僅是我國農機化發展的行動綱領,而且也是引領未來我國農機工業發展的航標燈,更是推進農機工業邁向更高目標的加速器。其對我國農機工業發展的促進作用突出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意見》為未來農機工業指明了持續前進的發展方向
“堅持走中國特色農業機械化道路,著力推進技術創新、組織創新和制度創新,著力促進農機、農藝、農業經營方式協調發展,著力加強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著力提高農機工業創新能力和制造水平,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意見》提出的上述指導思想,既是文件出臺的初衷,也是指導我國未來農機化和農機工業發展的戰略方針。
《意見》明確提出的農機化和農機工業發展戰略目標和任務,都是未來我國農機化和農機工業發展的重點和焦點問題,是農機工業所必須全力突破的瓶頸。比如要加快重點地區農業機械化進程和重點農作物的機械化推廣、促進農機農藝協調發展、加強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推等工作,既是農機管理部門和農機推廣機構的責任,也同樣是我們農機工業和農機生產經營企業的使命。
在農機行業和產業政策方面,《意見》明確提出了要“鼓勵和引導農機制造企業優化產權結構,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鼓勵農機制造企業戰略重組,加快集團化、集約化進程,形成若干個具有先進制造水平和較強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和產業集群,形成以大型企業為龍頭、中小企業相配套的產業體系和產業集群,提升產業集中度和專業化分工協作水平”。在產品結構調整上,《意見》指出,要“優化農機產品結構,改變目前高端產品不足、低端產品過剩,大馬力拖拉機進口依存度高、小型農機質量差的局面。要積極發展適合家庭經營需要的中小型、輕簡化農機,形成適應我國不同地區經濟水平、高中低端產品共同發展的格局。積極開發生產高效節能環保、多功能、智能化、經濟型農機,重點突破水稻插秧、玉米收獲、油菜種植和收獲機械,以及節水灌溉設備等瓶頸,優先發展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50-70馬力節能環保型水田拖拉機、高地隙拖拉機、多功能谷物聯合收割機、玉米收獲機、甘蔗收獲機、棉花收獲機、大中型動力機械配套機具、高效植保機械、高效節能機泵設備、節水灌溉設備、小型抗旱排澇機械、適合丘陵山區使用的小型機械等。加快農業清淤設備研究開發。
從整個農機工業發展的視角看,《意見》已經為我們找到并指出了工作的重心和前進的方向,其目標已經明確,線路十分清晰,措施具體得力。作為農機產業的主體,農機企業只須解決兩個問題:一是以國務院《意見》為導向,認真分析研究市場,切實按照市場需求組織研發生產,千方百計地開發生產質量優質、技術先進和適銷對路的農機產品,**大限度地滿足來自市場的個性化、多元化需求。二是要緊緊把握新的產業發展動向,加強企業內外資源的整合與優化,積極參與市場競爭,在競爭中經受鍛打錘煉,在錘煉中實現核心競爭能力提升與企業自身實力的強健,從而引領和推動我國農機工業產業結構的進步與升級。
二、《意見》為未來農機工業開辟了放量增長的市場空間
“到2015年,農機總動力達到10億千瓦,其中灌排機械動力達到1億千瓦,主要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55%以上。到2020年,農機總動力穩定在12億千瓦左右,其中灌排機械動力達到1.1億千瓦,主要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65%。其中,小麥耕種收機械化水平達到90%以上,水稻種植、收獲環節機械化水平分別達到60%和85%,玉米機收水平達到50%左右,油菜機播、機收水平分別達到15%和20%以上,基本解決甘蔗種植、收獲機械化關鍵技術問題。”這既是國務院《意見》提出的我國農機化發展的中長期戰略目標,也是未來我國農機工業巨大的市場需求要素。要實現這一宏偉目標,必須依靠民族農機工業的快速發展與進步,必須加快推進農機工業觀念創新、技術創新和體制創新,通過產業資源的優化整合,盡快在重點領域和關鍵技術上取得突破,從而實現農機工業自身的快速壯大,更好地滿足未來農機化發展對農業機械的客觀個性化需求。
要實現上述戰略目標,農機生產研發企業要做的事情很多,任務光榮而艱巨,市場機會和需求空間也相應增大。如:要加快發展糧棉油糖等大宗農作物機械化工作勢必會帶動大型、高效、復合式耕種收作業機械的發展與進步;要向養殖業、林果業、畜牧業、漁業等小物種作業機械及農產品初加工機械化方面推進,必然會釋放和激活一大批中小型農機生產企業的潛能。此外,要按照《意見》所提出的復式高效、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技術先進的要求,加快灌排設備更新改造進度,大力推廣保護性耕作、節水灌溉、土地深松、精量播種、化肥深施、高效植保及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等增產增效、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農業機械化技術,必將引發一場以加速產品更新、淘汰落后產能和新技術推廣應用為主要內容的中國農機產業的“二次革命”。而這場革命的主角——廣大農機生產經營企業所面臨的必然是更大的挑戰和更多的市場機遇。
三、《意見》為未來農機工業營造了有序發展的社會環境
《意見》提出“建立農機和農藝科研單位協作攻關機制,制定科學合理、相互適應的機械作業規范和農藝標準,將機械適應性作為科研育種、栽培模式推廣的重要指標,有針對性地推廣一批適合機械化作業的品種和種植模式,促進農機農藝結合。”這項新政對于從根本上解決“農機農藝之爭”,破解長期以來制約農機化協調發展的行業壁壘,促進農業機械化全面協調發展具有現實意義。
《意見》提出的“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引導社會資本、技術和人才等要素投入,繼續加大對農機購置、使用和農機工業的財稅、金融等扶持力度”的方針,必將進一步調動業內企業加大資源投入、推進生產結構與產品結構轉型升級和加大技術研發的積極性,也有利于調動行業和社會優質資源進一步投資農機產業,從而助推我國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與整體實力的升級。
《意見》提出的關于完善農機社會化服務機制,重點支持和扶持農機專業合作社等農機服務機構的發展壯大,建設現代化農機流通體系和完善的農機售后服務網絡,支持農機跨區作業,加強機耕道路建設,改善農機作業、通行條件,保障重要農時農機作業用油等政策以及強化農機安全使用監督管理,健全農機作業質量、維修質量標準體系,規范農機作業、維修服務,加強農機試驗鑒定和質量認證,建立農機報廢更新制度,加快淘汰老舊及高耗能農機,建立健全農機安全使用法規和制度等一系列實實在在的惠民、便民政策,既有利于營造良好安全的農機作業與使用環境,也有利于通過農機用戶作業環境的改善和購買力需求的增長而使農機工業獲得巨大的利是。
四、《意見》為未來農機工業提供了持續走強的政策體系
總體來看,國務院《意見》所提出的農機工業優惠政策主要分兩類:一類是直接對農機工業的真金白銀式的優惠與扶持;另一類則是通過對農機化與農機用戶的優惠為農機工業培育和拓展市場而使農機工業間接受益。兩類政策相互協調,互為促進,共同構成新時期農機工業發展的政策保障體系。
第一類利好政策包括:中央財政將加大投入力度,支持農機工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科技成果產業化以及技術和智力引進,國家技術改造投資適當對農機工業技術改造給予傾斜和重點扶持;對符合產業政策的農機制造企業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和農機流通設施建設給予信貸支持,中小型農機制造企業可享受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國家創新型企業試點進一步向農機制造企業傾斜;對生產國家支持發展的新型、大馬力農機裝備、產品及必需進口的關鍵零部件和原材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列入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的農機制造企業,可按15%的優惠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農機銷售企業免征增值稅;將農機科研開發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國家項目建設范圍,在高新技術產業化示范項目安排中,對農機新技術和新產品研發予以傾斜等。
第二類利好諸如:繼續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逐步加大農業機械化重大技術推廣支持力度;在適宜地區實施保護性耕作、節水灌溉、深松整地、秸稈還田、高效植保等農機作業補貼試點;免征農機機耕和排灌服務營業稅、農機作業和維修服務項目的企業所得稅,繼續對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運輸聯合收割機(包括插秧機)的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實施農業機械化推進工程,加大對農機安全監理、農機推廣鑒定等公益性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積極開展農機保險業務,在有條件的地區對參保農機給予保費補貼;加強和推進農村金融改革,進一步加大對農民和農機服務組織的信貸扶持力度,積極推動農機抵押貸款業務,為農民和農機服務組織多元化融資提供便利等。
農機工業作為我國國民經濟體系中一個規模相對較小的子產業,能夠一次獲得如此眾多的優惠與傾斜,無論是直接的受益,抑或是間接的利好,都是改革開放三十余年來不曾發生過甚至是不曾想象的事情,其力度之大,范圍之廣,實屬歷史經典,足以讓業界人士充滿無限的期待與遐想。
誠然,一項好的政策還需要有一系列相關的配套措施作支撐,政策的**終結果還主要取決于該項政策貫徹落施的強度與廣度。但,筆者依然堅信,隨著《意見》的逐步實施推進及其相關配套政策的貫徹落實,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和持續穩健繁榮的嶄新時代已經為期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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