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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監察廳和農機局聯手加強補貼監管
為切實做好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確保政策執行不走樣,3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監察廳、自治區農機局兩家聯合制定下發了《關于加強對農機購置補貼監督管理的通知》,從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嚴肅紀律、加強監督三個方面對農機購置補貼監督管理工作予以明確,具有很強的針對性。
據悉,此次首次在全疆要求建立農機部門負責,監察、審計、財政、農業、林業、畜牧、水利、鄉鎮企業、水產等部門共同參與、協調配合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同時,各地農機購置補貼方案必須經過本級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研究,報政府討論通過后執行。
針對“縣(市)購置補貼方案的確定,享受補貼農戶名單的確定,農民與企業直接見面,確保農民自主選擇權,補貼機具的交貨”等容易出現問題的四個環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專門制定了“八個堅決禁止”:一是堅決禁止補貼政策的暗箱操作和簡化操作程序。二是堅決禁止代收農民購機款。三是堅決禁止農機部門直接或變相收取企業、經銷商和農民的任何手續費、報名費、服務費、好處費、回扣等費用,四是堅決禁止公開或變相向農民指定農機經銷商和農機產品。五是堅決禁止領導干部本人或親友插手或干預農機補貼銷售活動,也不準搞地方保護主義。六是堅決禁止補貼目錄外的農機產品公開或變相進入補貼市場;不準虛報冒領和套取補貼資金。七是堅決禁止年限未滿的補貼機具上市倒賣。八是堅決禁止各級農機部門拖延購置補貼手續的辦理和結算資金的辦理,不準故意刁難企業、經銷商和農牧民辦理購機補貼相關手續。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camn.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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