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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辦公室2010年工作要點
2010年是執行“十一五”規劃的**后一年,是謀劃“十二五”發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奪取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全面勝利、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關鍵一年。做好今年農業機械化工作,對于夯實打牢農業農村發展基礎,協調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努力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為貫徹落實2010年中央和省委1號文件、中央和省委農村工作會議、全國和全省農業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全國和全省農業機械化工作會議的部署,現制定湖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辦公室2010年工作要點。
一、工作思路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農村和諧穩定的目標,認真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和《湖北省農業機械化促進條例》,堅持走湖北特色農業機械化發展道路,進一步落實完善政策,培育發展主體,主攻薄弱環節,優化結構布局,拓展服務領域,加快技術推廣,強化公共服務,轉變發展方式,提升發展質量,全面提高農機裝備水平、作業水平、服務水平、科技水平和安全水平,切實加強農機化系統自身建設,努力推動全省農業機械化科學發展。
二、工作目標
力爭2010年新增各類農業機械20萬臺以上,新增農機總動力300萬千瓦以上;實現機械耕整6100萬畝,機械播栽850萬畝,其中機械插秧450萬畝,比上年增加50萬畝,機收3500萬畝,比上年增加100萬畝。主要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56%。全省無耕牛鄉鎮和無耕牛村分別達到15個和500個。農機專業合作社等社會化服務組織數量較大幅度增加,先進適用農機化技術推廣應用范圍進一步擴大,農機事故死亡人數嚴格控制在省政府規定的范圍之內,**大限度地壓降重特大農機事故。
三、工作重點
(一)以實施購機補貼為重點,認真落實促進農業機械化發展的各項扶持政策
1.精心組織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科學制定2010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方案,擴大補貼機具范圍和種類,合理確定各地補貼資金規模。完善操作程序,啟動應用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軟件系統,推動購機申請、審核、結算、檔案管理工作信息化。加強購機補貼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農機補貼政策的全面落實。(產業發展處負責,紀檢監察參與,各處配合)
2.積極爭取水稻機插秧等作業補貼政策。積極爭取實施水稻機械化育插秧、秸稈粉碎還田等作業專項補貼。積極參加農業部召開的農機作業補貼工作經驗交流會。(管理處負責,產業發展處參與,推廣總站配合)
3.努力拓寬農機化投入渠道。積極爭取實施保護性耕作工程示范區建設和農業機械化推進工程項目,加強農機化公共服務能力建設和場庫棚等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爭取推動農機化信貸、保險等農村金融服務政策,引導更多信貸資金投向農業機械化,協調落實農機作業稅費減免等政策。(產業發展處負責,各處參與)
(二)以發展農機專業合作社為載體,積極推進農機社會化服務
4.加快農機專業合作社創新發展。貫徹《農業部關于加快發展農機專業合作社的意見》,推進農機專業合作社多樣化創建、規范化管理、市場化服務、產業化經營。開展農機專業合作社等示范建設活動,建立定點聯系機制,培育一批典型,引導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健康發展。(管理處負責)
5.加快農機維修網點規范化發展。開展《農業機械維修管理規定》落實大檢查工作,建設一批農機維修示范網點,提高農機維修社會化服務能力。大力推廣先進農機維修技術和農機節能減排技術,擬定更新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老舊農機的政策建議。(管理處負責,鑒定站配合)
(三)以組織農機跨區作業為抓手,不斷提高重要農時重點作物機械化生產水平
6.精心組織重要農時機械化生產。早安排、早部署“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農時季節的機械化生產,積極參加全國農業機械化生產和跨區作業工作會議。全面實施重要農時重點作物機械化生產進度統計報告制度,提升機械化生產的管理服務工作水平。積極參與“金農工程”、“12316”農業信息綜合服務平臺建設。鼓勵農機服務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生產經營服務,加強跨區作業組織協調,擴大農機跨區作業的范圍和領域。(管理處負責,鑒定站配合)
7.大力推進重點作物生產機械化。在大力推進水稻、小麥等主要糧食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的同時,加快發展油菜、茶葉、柑桔、花生等經濟作物生產機械化。繼續抓好水稻育插秧示范區建設工作,加速推進水稻、小麥、油菜、棉花生產機械化。(管理處負責,各處參與,推廣總站配合)
8.不斷拓展農業機械化服務領域。推動農業生產機械化由耕種收環節向產前、產中、產后全過程延伸。圍繞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進一步提升林果業、畜牧業、漁業、農產品初加工業機械化水平,繼續推進設施農業、農用航空發展。(管理處負責,各處參與,推廣總站配合)
(四)以促進節本增效為核心,大力研發推廣先進適用農機化技術和裝備
9.加強農機化科研創新。認真做好重大農機化科研項目遴選儲備工作,積極爭取農機化科技項目投入。組建省級農業機械化專家庫,舉辦好相關學術研討活動。編制《“十二五”農業機械化科技發展規劃》(初稿)。(科教處負責,產業發展處參與,推廣總站配合)
10.加強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繼續推進基層農機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提高鄉鎮或區域性農機推廣機構服務能力。制定并印發春耕生產、“三夏”、“三秋”農機作業技術要點,大力推廣水稻育插秧、小麥和油菜精量播種、化肥深施、高效植保、旱作節水和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等先進適用農機化技術和裝備。編制《“十二五”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規劃》(初稿)。(科教處負責,推廣總站參與)
11.加強設施農業發展。貫徹實施《農業部關于促進設施農業發展的意見》,加強設施農業技術與裝備研究,示范推廣設施農業的節能技術、溫控技術、栽培技術和管理技術,搞好設施裝備的推廣鑒定,建設一批設施農業示范聯系點。編制《“十二五”設施農業發展規劃》(初稿)。(科教處負責,產業發展處參與,有關單位配合)
12.加強農機化示范區建設。加強對全國農業機械化示范區建設的指導,整合現有資金項目,加大對示范區建設的投入。積極參與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農業標準化示范縣(場)、農村改革試驗區建設工作,充分發揮農機化的技術集成、示范引領作用。(產業發展處負責,推廣總站配合)
(五)以人才隊伍建設為關鍵,深入開展農機化教育培訓
13.開展農機化教育培訓大行動。加強教育培訓機構的規范化管理,組織開展農業機械化管理、技術和作業服務人員特別是新購機農民的培訓,力爭培訓人次大幅度增加,培訓質量進一步提高。加強培訓基地和師資隊伍建設,推進培訓形式多樣化。(科教處負責,有關單位配合)
14.繼續實施陽光工程農機培訓。積極爭取擴大農機培訓任務,加強陽光工程農機培訓與農機駕駛培訓、購機補貼、農機技術推廣的結合,更新和優化培訓內容。對各地陽光工程農機培訓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導,不斷提高培訓效果。(科教處負責)
15.研究制定農機化教育培訓規劃。認真總結農機化教育培訓工作經驗,部署促進教育培訓的工作措施,編制《“十二五”農業機械化教育培訓規劃》(初稿)。加強農機職業技能開發,指導各地開展農機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科教處負責,管理處參與)
(六)以質量效益為中心,進一步振興農機制造業和流通業
16.進一步加強農機試驗鑒定工作。盡快完成省級鑒定機構能力認定工作,推進和規范省級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建立高效廉潔、科學規范、公開公正的推廣鑒定工作機制,提高鑒定工作質量。進一步完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大綱,制定年度推廣鑒定計劃和《“十二五”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規劃》(初稿)。繼續做好《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年度調整工作。(科教處負責,推廣總站、鑒定站參與)
17.進一步加強農機化質量監管。以農機質量評價、維修質量、事故處理、設施農業為重點,加快制(修)訂一批地方標準。開展重點在用農業機械質量調查和補貼機具質量監督,參與農資打假專項治理活動,推動農機產品“三包”制度全面落實,規范農機銷售、作業、維修市場秩序。(管理處負責,科教處參與,推廣總站和鑒定站配合)
18.進一步促進農機工業和流通業發展。加強與有關部門的緊密協作,落實扶持農機工業和流通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農機制造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和升級,形成布局合理、產業集中度較高的發展新格局。推動農機制造企業品牌營銷網絡與流通企業銷售網絡相結合,形成服務到位、功能完善的農機流通大市場。(產業發展處負責,各處參與,各單位配合)
(七)以實施《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為主線,全面強化農機安全監管
19.完善配套規章制度。依據《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制訂和完善相應的配套規章制度,加強宣傳和指導,推動條例的貫徹落實。爭取省政府出臺《湖北省農機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綜合處負責,監理總站參與)
20.深入開展“創建平安農機,促進新農村建設”活動。組織開展考評工作,創建新一批“平安農機”示范縣。廣泛開展農機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加強安全技術檢驗,規范農機牌證照核發工作,組織開展農機安全大檢查,預防和減少重特大農機事故發生。(監理總站負責)
21.繼續開展農機監理規范化建設。啟動實施農機安全監理信息系統,推進駕駛員考試、事故統計工作信息化。指導各地貫徹執行《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安全監理檢驗技術規范》和《農業機械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等有關規范和標準,加強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建設、農機監理人員管理,不斷提升監理工作規范化水平。(監理總站負責)
(八)以提升推動科學發展能力為目標,切實加強農機化系統自身建設
22.開展農機化發展重大問題調研。組織各有關方面的力量,開展農機裝備結構和布局優化、農機化考核指標體系、農機與農藝融合、農機化公共服務能力、農機作業補貼機制等方面的專題研究,形成一批有價值的研究成果。(綜合處負責,各處參與,各單位配合)
23.編制“十二五”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做好農機化發展基本數據的統計與發展形勢的分析,組織開展農機化發展戰略、發展規劃的研究,組織編制《“十二五”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初稿)。加強有關產業政策的溝通協調,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把農業機械化重大項目、重點措施納入“十二五”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總體規劃。(產業發展處負責,各處參與,各單位配合)
24.進一步加強農機化公共服務能力建設。認真總結農機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成效經驗,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發展思路和對策措施。(綜合處負責,各處參與,各單位配合)
25.做好農機化新聞宣傳和政務信息工作。印發“2010年農業機械化新聞宣傳工作要點”,完善新聞宣傳管理制度。圍繞跨區機收、購機補貼等重點工作,在重點時段、重點媒體掀起農機化宣傳高潮。組織開展湖北農業機械化信息網升級改版工作。大力推進政務信息公開,編輯發送《湖北農機化情況》。組織開展農機化政務信息員培訓,不斷提高政務信息工作質量。(綜合處負責,各處參與,各單位配合)
26.加強辦機關自身建設。堅持用科學發展觀統領農業機械化工作全局,大力推進學習型和效能型機關建設。深入開展調查研究,不斷研究新情況,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落實目標責任制。建立和完善辦機關工作制度,規范重大事項的決策程序,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水平,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努力創造和諧機關,不斷增強全辦干部職工的凝聚力、創造力和戰斗力。加強對基層業務工作指導,加強與有關廳局和有關單位的工作協調,調動各方面的積極因素,爭取各方面的支持,凝聚人才、凝聚力量,形成推動全省農業機械化又好又快發展的合力。(綜合處負責,各處參與,各單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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