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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9 17:00:45 來源: 中國新聞網(北京)
核心提示: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決定自9月30日零時起將汽、柴油價格每噸均下調190元,測算到零售價格90號汽油和0號柴油(全國平均)每升約分別降低0.14元和0.16元。
中新網9月29日電 據發改委網站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決定自9月30日零時起將汽、柴油價格每噸均下調190元,測算到零售價格90號汽油和0號柴油(全國平均)每升約分別降低0.14元和0.16元。以下為通知內容:
國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物價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
根據完善后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結合近期國際市場油價變化,綜合考慮當前國內外經濟形勢、國內成品油市場供求情況,決定降低成品油價格。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供軍隊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家儲備用汽、柴油(標準品,下同)供應價格每噸均降低190元,調整后的汽、柴油供應價格分別為每噸6620元和5880元。其他成品油價格相應調整。非標準品價格由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的品質比率確定。
二、供交通、民航等專項用戶汽、柴油**高供應價格等額降低。調整后的汽、柴油標準品**高供應價格每噸分別為7020元和6280元。非標準品**高供應價格由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的品質比率確定。其中,供鐵路、漁業、林業、農墾用汽、柴油供應價格暫按供軍隊用油價格執行。
對符合資質的民營批發企業**高供應價格,按**高零售價格扣減400元確定。當市場零售價格降低時,對民營批發企業的供應價格也要相應降低,保持價差不小于400元。
具體供應價格可在不超過**高供應價格的前提下,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三、各地汽、柴油**高零售價格等額降低。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按規定的品質比率調整汽、柴油非標準品**高零售價格。
成品油零售企業可在不超過**高零售價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體零售價格。
四、汽、柴油**高批發價格等額降低。合同約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業的,**高批發價格按**高零售價格倒扣300元確定;合同未約定配送的,**高批發價格由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在300元的基礎上,再考慮運雜費因素確定。當市場零售價格降低時,批發價格也要相應降低,保持批零價差不小于300元。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按規定的品質比率制定非標準品**高批發價格。
成品油批發企業可在不超過**高批發價格的前提下,與零售企業協商確定具體批發價格。
五、液化氣**高出廠價格按照與供軍隊等部門用90號汽油供應價格保持0.92:1的比價關系確定,供需雙方可在不超過**高出廠價格的前提下協商確定具體價格。
六、調整后的價格自2009年9月30日零時起執行。
七、中石油、中石化集團公司要做好成品油生產和調運的銜接,確保市場供應。同時,要督促所屬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
八、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成品油市場的穩定。同時要加強成品油市場動態和價格監測,出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并配合有關部門采取應對措施。
九、各省(市、區)價格主管部門及中石油、中石化集團公司要在9月30日18:00前將調價方案的執行情況、市場價格情況和存在問題報告我委價格司(傳真電話:010-68502194)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09年9月29日
發表于 @ 2009年09月30日 09:57: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