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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對拖拉機駕駛安全違法行為實行記分管理收藏
廣西對拖拉機駕駛安全違法行為實行記分管理 郭燕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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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實施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拖拉機駕駛安全違法行為記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拖拉機司機實行記分管理,拖拉機司機違法駕駛記分累積達到12分的,將被暫扣駕駛證,拖拉機司機還要參加駕駛安全知識考試,考試合格才能繼續持證駕車。
拖拉機駕駛12個月為一個記分周期
《辦法》規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對拖拉機駕駛安全違法行為實行累積記分。駕駛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應當填入《拖拉機駕駛安全違法記分卡》(以下簡稱記分卡),并輸入拖拉機駕駛安全信息管理系統。記分卡由核發拖拉機駕駛證的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免費發放。司機駕駛拖拉機時應當攜帶記分卡。
拖拉機駕駛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周期為12個月,從拖拉機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一個記分周期累積**高分值為12分。一次記分的分值,分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
現狀:截至2007年底,全區有各種類拖拉機的駕駛員20多萬人。自治區農機化管理局副局長李一洪介紹,通常情況下,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對在等級公路以外的鄉村道路行駛的拖拉機及其駕駛人的駕駛違法行為,一般采取“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方式進行處理。一些拖拉機司機也承認,他們經常抱著“駕駛違法行為不受處罰,沒有必要遵守安全法律法規,可以任意違法駕駛”的思想。實行違法記分管理,對駕駛人的駕駛違法行為可以有效起到警告和約束的作用。當駕駛人有多次駕駛安全違法行為被記分時,農機安全監理機構還可以根據駕駛人的違法行為情況,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醉酒后駕駛拖拉機一次記12分
《辦法》規定: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次記12分:醉酒后駕駛拖拉機;駕駛拖拉機從事客運;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拖拉機;駕駛拖拉機與準駕機型不符。
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次記6分:酒后駕駛拖拉機;駕駛未經安全技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拖拉機;駕駛無號牌或者無行駛證的拖拉機;駕駛拖拉機違法載人;將拖拉機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
一次記3分的行為有:駕駛未懸掛號牌的拖拉機;駕駛拖拉機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50%以上;不按規定審驗駕駛證仍然駕駛拖拉機;偽造、變造拖拉機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變造拖拉機駕駛證件。
一次記2分的行為有:駕駛未按規定噴涂放大號牌號碼的拖拉機,駕駛制動器失效的拖拉機。
駕駛拖拉機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駕駛拖拉機未攜帶行駛證、駕駛證、記分卡的違法駕駛拖拉機行為,一次記1分。
解讀:部分拖拉機司機的安全行駛意識不強,拖拉機駕駛違法行為時有出現。拖拉機違法行為主要包括違法載人、人貨混裝、超速超載、非法改(拼)裝、無牌無證駕車、酒后駕車等行為。
《辦法》還明確規定,拖拉機駕駛人累積記分滿12分的,農機安全監理機構依法暫扣拖拉機駕駛證,并通知駕駛人參加拖拉機駕駛安全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換發記分卡,發還拖拉機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考試。拖拉機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未滿12分的,記分予以清除。拖拉機駕駛人累積記分滿12分,經通知拒不參加拖拉機駕駛安全知識考試的,由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公布名單。
一次有兩種以上違法行為取**高分值記分
《辦法》規定:拖拉機駕駛人一次有兩種以上違法行為應當記分的,以行為中應當記分的**高分值記分。
解讀:《辦法》在起草初期,曾經規定“拖拉機駕駛人一次有兩種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記分”。但是,有拖拉機司機提出,拖拉機駕駛人一次有兩種以上違法行為的記分,不要累加記分,以**高分值的記分為限。考慮到拖拉機主要在農村地區用于農業生產,農閑時運輸的也都是農用物資,具有特殊性,記分重在對駕駛人進行警示和教育,而不是懲罰。因此,《辦法》規定,拖拉機駕駛人一次有兩種以上違法行為應當記分的,以行為中應當記分的**高分值記分。(信息來源:《南國早報》) |
發表于 @ 2008年09月02日 16:06: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