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四川省農機研究設計院
無論是評價農機化水平、編制發展規劃或進行發展戰略研究,常常都要用到綜合機械化水平這一指標;因為它采用加權平均法綜合反映了各項農機作業量與農機及人工總作業量之間的比例關系,標志各種機械化作業的總體發展程度。然而,筆者在進行農機化發展戰略調研中,發現同類地區的田間作業綜合機械化水平有的高達50%,有的卻只有20%。為什么會出現如此大的偏差呢?仔細考察造成這種差異的原因:是各人統計的項目有所不同,有的是以耕、種、收三項作業來計算,有的是以耕、種、收、植保、灌溉五項作業來計算,甚至還出現了植保機械化水平高達200%的奇觀。總之,想提高綜合機械化水平,就選幾項高水平的項目來計算;想降低綜合機械化水平,就選幾項低水平的項目來計算;如果想再提高一點,就選一些超過100%的項目來計算。很顯然,統計口徑不同和重復計算機械化作業量,自然得出不同的統計結果。
仔細想來,我國不同地區自然條件復雜,經濟條件差異很大,農機化必然有先有后,有快有慢,因而采取分步推進的戰略,走出一條分階段、有選擇的路子,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以為主要地區基本實現機械化、主要作物基本實現機械化、主要作業基本實現機械化,就宣稱田間作業總體上基本實現了機械化,那么就是在“三個基本實現”的桂冠之下,掩蓋了總體上“基本沒有實現”的面目。因為假如把“三個基本”這一概念每個都定為70%,那么三個70%聯乘的機械化水平實際上只有34.3%。其實,在統計期內,如果計算了某些連續發生的抗災型機械作業量,而不重復計算其相應的總作業量。那么,這種計算就背離機械化水平的真正含義。同時,也可能得出綜合機械化水平超過100%的假象,使人認為這里不僅已經提前實現了機械化,而且化過了頭。更發人深省的是:我們通常說,沒有農業的機械化,就沒有農業的現代化。那么,沒有農業現代化,就可以機械化嗎?
綜上所述,筆者建議:①不要隨意不加限定的采用“田間作業綜合機械化水平”這個指標,因為目前很難把糧、棉、油、菜、花、果、藥、煙……等各種農作物的田間作業綜合機械化水平都統計在內。同時,更不宜籠統應用綜合農機化水平這一指標,因為更難把種養業的項目全都綜合在內。②盡管農機部門對實現機械化具有重要促進作用,然而起決定性作用的還是農村經濟水平、國家的扶持政策和農民的購機意愿。那種競相攀比或不切實際的夸大農機化水平的作法,不符合農機化發展的客規規律,有可能會給爭取優惠政策帶來負面影響,會給爾后的農機化宣傳造成被動。③把機械化“程度”定義為“水平”似乎有點以偏概全;“水平”應由高效、優質、低耗、安全、環保等一整套指標來衡量。用片面的“程度”來代替全面的“水平”,從而把復雜的事情簡單化,不利于全面考察農機化發展態勢和全面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如果我們把農機化看作是一種技術經濟活動,那么真正的水平就應以**少的投入,獲得**大的產出來衡量。④綜合機械化程度宜以具體的“某種作物耕、種、收”、“某幾種作物的耕、種、收”、“某種作物生產的全過程”等確切的標志予以界定。
發表于 @ 2008年07月08日 10:11: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