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稅方案征求意見 農機三大懸念受矚目
發布日期:2008年12月1日 來源:中國農機化導報 作者:楊杰
11月26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解決企業困難,促進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審議成品油價格和燃油稅費改革方案,決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對于即將推出的燃油稅改革,必將成為農機行業關注的焦點。
費改稅農機影響幾何?
燃油稅就是將現有的養路費轉換成燃油稅,實行“捆綁”收費。這種燃油稅制實質上是通過將養路費“捆綁”到油價上,將每輛汽車要交的養路費轉換成稅費,在道路等公共設施日益成為一種稀缺資源的大背景下,更多地體現了“多用多繳,少用少繳”的公平原則。
統計顯示,2004年我國農機作業實際油耗為3335萬噸,2005年為3454萬噸,2006年增加到3630萬噸,呈現逐年遞增趨勢。這其中還不包括農業機械轉移、運輸過程中的油耗。而我國年產柴油約8000萬噸,也就是說,農機一年就要燒掉我國國產柴油的近一半。而這個數字還在隨著農業機械的增多不斷擴大。
農機要消耗這么大數量的柴油,但由于它們并沒有在國道、省道、縣鄉道上運輸行駛,所以目前不征收養路費。如果全國統一費改稅,農業使用燃油,在購買時必定要交這部分稅收。而燃油稅的出發點是征收燃油稅來取代養路費,以稅取代費,減輕不合理的負擔,公平稅負,多用多繳費,用經濟杠桿來促進人們節約有限的能源。如果燃油稅改革后,把稅加到是成品油中,那么勢必會使農機手的利益空間受到侵占,無疑不符合支持發展農業的大政策,同減輕農民負擔這一宗旨相違背。
事實上,油料價格已成為影響農機經營利潤率的重要因素。開征燃油稅后,農機使用成本如上漲10%—15%,則農機經營幾乎無利潤可言。因此,開征燃油稅后充分考慮到農機行業的利益,是穩定和發展農機化的當務之急。
據了解,全國政協委員、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曾經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燃油稅是勢在必行,不開征燃油稅**終將會誤導中國的消費者,但對于農用
拖拉機等從事農業生產的機械、車輛,就不應該征收燃油稅,甚至政府應該給予補貼。
直接補貼還是“先征后返”?
**新數據顯示,2008年上半年,我國農業機械總動力達7.86億千瓦,農業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43.8%。在費改稅以后,如此大數量的農機用油如何補貼將是一個巨大的難題。業內人士認為,在國家將要實施的燃油稅改革中,應依法對農業用油實行免稅政策。并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的方式,對田間作業用油實行30%—40%的價格補貼。補貼對象應該是廣大農機手。
鑒于糧食在國計民生中的重要地位和用油成本轉嫁給糧食的敏感性,對農機用油可考慮從燃油稅收入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給予機手適當的補貼。這個比例應是經測算的過去幾年農業用油占整個油品供應的比例,但難點在于計量。
實行先征后返也成為不少業內人士的呼聲。“先征后返”就是指機手在從事農業生產時,先交稅,后按一定比例返還。農機管理部門成為執行燃油稅補貼的主要部門,由其執行燃油稅補償,從中央到省、市(地)、縣(區)鄉、村組建健全的管理服務網絡,國家根據當年農業機械動力用油系數,將征收的農機用油燃油稅全部補償劃撥給農機管理部門,然后由農機管理部門據實兌現給農機經營服務單位及農機戶。實際操作中,按作業面積及農業運輸量,核定各項作業實際消耗油料增加成本支出來認定,直接補償到提供農機服務的農機戶手中。
但不可否認的是,這種方法難以避免的一個問題是——補貼的錢如何劃撥?如何防止截留?而且,由于程序復雜,毫無疑問加大了相關部門的工作量。
國外經驗可否借鑒和參考?
在大多數國家,燃油稅一般只對交通、運輸用油采用較高稅率來征稅,而對農業機械用油、柴油機用油通常采用較低稅率來征稅。大家普遍認為,汽車應該為道路的使用而埋單。
在英國,除了燃油稅,還必須繳付增值稅,現行稅率為油價的17.5%,比如2008年5月,英國柴油每升價格為1.288英鎊,則燃油稅與增值稅合計為每升0.6953英鎊。實際上,不含稅的燃油零售價為每升o.5926英鎊,而燃油綜合稅率則為117%。農業機械使用的柴油被染成紅色,稅率較低。
挪威是世界石油出口大國,但是它對燃油仍實行重稅。2007年,挪威燃油稅是燃油價的63%。政府將該稅看作是對燃油征收的環境稅。2008年,挪威政府進一步提高了汽油和柴油的燃油稅稅率,但對農機用油依然被染成紅色,而且免稅。
澳大利亞的經驗更具借鑒性。澳大利亞的農機化處于平穩發展期,在農機購置環節已經沒有補貼措施,但國家對農業機械返還燃油稅,鼓勵農機作業。為籌集公路建設資金,政府于1957年開始征收柴油國內消費稅,但對不上路的農業機械發放免稅證書,農場主憑證購買免稅燃油。1982年免稅證書廢除,《柴油補貼方案》出臺,所有柴油均含燃油稅,但農業機械等非公路使用者可以申請全部或部分退稅。2000年出臺新的《燃油和代用燃料補助方案》,對農用柴油實行全額稅款補貼。即農場主購買農業機械后注冊登記,作業時按市場價格購買柴油,然后憑購油發票每3個月向稅務部門申請退稅。為了避免騙稅,法律要求農場主將購油發票保存7年以上,時刻準備接受稅務部門核查。稅務部門加強監控與抽查,對違反規定者給予雙倍懲罰。
發表于 @ 2008年12月01日 10:12: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