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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二〇二〇年農民收入翻番為何能實現 |
——解讀《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之一編者按:昨日,人民日報全文刊登了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全面部署了新形勢下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主要任務,是指導今后一個時期推動農村改革發展的綱領性文件。人民日報約請了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幾位長期從事“三農”問題研究的專家,今起陸續從不同側面對《決定》進行解讀。 采訪人:人民日報記者 趙永平 解讀人:馮海發 目標任務全面系統,描繪一幅嶄新藍圖 《決定》確立的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基本目標任務,涵蓋了農村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等各個方面,全面描繪出了我國農村經濟社會發展2020年的宏偉藍圖。概要講,在經濟建設方面,要基本建立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有效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供給,農民人均純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絕對貧困現象基本消除。在政治建設方面,要實現農民民主權利得到切實保障。在文化建設方面,要實現農民基本文化權益得到更好落實。在社會建設方面,要實現農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機會,農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更加健全。在生態文明建設方面,要實現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農業生產體系基本形成,農村人居和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決定》提出的目標任務緊扣時代脈搏,從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出發,從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階段性特征出發,完整體現了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的新要求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 2020年農民收入翻番,名義收入將達到1萬元左右 《決定》確立的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目標任務中,明確提出到2020年農民人均純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這是目標任務中重要的量化指標。這意味著,經過努力,12年后我國農民人均純收入扣除價格因素后將比2008年增加1倍,名義收入將達到1萬元左右。 從實際情況看,確定這樣一個量化指標是非常必要的。因為沒有農民的全面小康,就沒有全國人民的全面小康。而當前農民增收仍然困難,**需要加快。統計顯示,城鄉居民收入比由1985年的1.86擴大到2007年的3.33,絕對差距由1985年的342元擴大到2007年的9646元,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在不斷擴大。當前農民增收問題,不僅成為“三農”問題的主要癥結,而且成為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制約,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矛盾。 這個量化指標的提出,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增加農民收入的高度重視。對渴盼增收的廣大農民而言,這一數字是“真金白銀”,也是振奮人心的重大實惠。 農民收入今后12年年均增速6%以上 從目前情況看,實現到2020年農民人均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的目標是科學的、合理的,是完全可行的。按照統計方法計算,今后12年間,只要年均增速達到5.95%,就能實現到2020年農民人均純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近年來,我國農民收入呈現出穩定較快增長的良好勢頭,2001年以來,農民收入7年年均增速為6.2%;2004年以來,農民收入4年年均增速達到了7.5%。按照農村經濟發展趨勢測算,今后十幾年,我國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速可以保持在6%以上。因此,實現到2020年農民人均收入翻一番的目標是有把握的。 但也必須清醒認識到,今后12年,保持農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長6%,仍是一個具有較大難度的任務,稍有不慎,農民增收就有可能徘徊甚至滑坡。因此,必須毫不動搖地把促進農民增收作為農業和農村工作的中心任務,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全面落實《決定》提出的促農增收的各項政策措施,大力鞏固農民增收的現有基礎,廣泛開辟農民增收的新領域和新空間,不斷加大對農民增收的政策支持力度,全力促進農民收入持續穩定較快增加,保證農民人均純收入翻一番的目標順利實現。(信息來源:2008年10月21日《人民日報》) |
發表于 @ 2008年10月21日 10:07: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