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農業機械購置進行以獎代補政策目前正在全省各地得到貫徹落實,這是黨中央和省委進一步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進程,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的又一項重要優惠措施,對調動了廣大種糧農戶購置新農機,更新老機具起到積極性的作用。據我市**近調查統計,全市已購置
聯合收割機約30臺,耕作
拖拉機5臺,預訂聯合收割機約138臺(其中高檔收割機32臺),耕作拖拉機15臺,預計購置數量將有新的增長。在當前大中型農業機械購置工作中,我們認為要克服購機選擇時的盲目性,增加科學性、減少隨意性、增強合理性,因此在購機時應幫助廣大種糧農戶做好三個選擇。
一、農機具產品的選擇。
近年來我國的農機工業發展迅速,農機生產企業不斷增多、農業機械的新品種、新型號、新品牌已成為當今農機市場的主要產品。在購機時給農戶選擇增加了一定的難度。農機產品的正確選擇方法是:首先選擇的產品必須具有國家或省級以上農機部門核發的農業機械推廣許可證或經省(含省級)以上農機鑒定機構檢測合格;其次產品必須具有產品三包責任合同,并具有便捷的配件供應點和優質維修服務的網絡。其三是產品市場占有率較高,企業具有良好的信譽和知名度,又具有一定的規模和技術力量。
二、經銷商的選擇。
農業機械的銷售目前一般由農機公司、銷售代理店或門市部供應。在購機時不要只注重價格高低的選擇,更應重視對經銷商的社會信譽、售后服務能力、服務質量、技術水平、配件供應等方面是否利于購機后維護的選擇,消除后顧之憂。
三、機型的選擇。
農業機械一般不同的機型其機器的科技含量、作業性能、產品質量、服務程度等都有較大的差異,因此其價格相差較大。如:普通收割機的價位一般在5萬元左右,而高檔收割機則都在20萬元以上。因此在選擇機型時,既要根據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又要看本人的技術水平,還要看自己的市場競爭能力和農機作業數量等方面的因素,所以機型的選擇一定要結合實際,慎之又慎,切勿盲目購機。(中國農業機械網)
發表于 @ 2008年10月18日 01:59: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