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上篇))05年8月份,銷售到三河村一臺變速旋耕機,
(((((無有廠址的標牌)))
在05年10月份秋耕作業中,變速耙變速箱的齒輪壞了,無法工作,給廠里聯系幾次,廠家一直沒有派人過來提供配件和給用戶修理,用戶為此提出了賠償經濟損失的要求,06年8月份又和廠家聯系,還是不提供配件,不派人過來, 其后又聯系很多次,仍不解決。這臺旋耕機用戶已退回到我處,在我公司存放,
(((((((存放于我處的退回到我公司的機器)))))))
按農機三包條例,西安關中機械制造公司應當配合經銷商共同完成為用戶提供服務的義務,但其一直不為用戶解決。以至給用戶和經銷商都帶來嚴重的損失,現用戶要求我公司賠償因為停機而帶來的經濟損失。
我還欠西安一小部分貨款,(如果扣除他們經理帶走的貨款和修理等費,還有幾千元,這里還不包括用戶的損失)。他們也不來對帳,也不解決三包問題,直接派了一個專業人起訴到法院,追要貨款,這個人說質量問題要我們到質檢或工商部門投訴。我問他廠里原先負責我們這片的業務經理,他說廠里沒這個人,并對他們經理帶走貨款打的收條不承認。并說西安旋播機廠和關中公司是兩碼事,來脫逃他們應付的 責任。就是我公司損失不提,農民投資幾萬不容易,也應當給點合理的補償吧!象這樣的廠家,應該好好暴光,以免更多的用戶和經銷商上當吃虧。 !
發表于 @ 2007年05月07日 20:28: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