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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法三章與購機補貼收藏
“約法三章”確保購機農民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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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07-4-20 8:40:00] 瀏覽次數: 12 |
今年是我省實施國家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第四年,與前幾年相比,今年我省的農機購置補貼資金規模和范圍都有大幅度地擴大,這意味著今年我省將有更多農民享受到這項惠民政策。為了確保購機農民利益,省農機局與省財政廳聯合下發《河南省200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實施方案》并編制了《河南省2007年度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對各項目實施縣和農機供貨企業“約法三章”。 一是在目錄執行上充分尊重農民的自主權。實施中央和省級農機專項補貼的縣,可以根據當地實際從《目錄》中選擇重點補貼品種,但不能指定型號和生產企業,要及時公布《目錄》,同品種內容不得增減和刪改。玉米收獲機只允許在省級實施區及永城市、沁陽市、湯陰縣進行購置補貼;花生收獲機只允許在鄧州市、正陽縣、新野縣、原陽縣、杞縣和確山縣進行購置補貼。在執行過程中,要充分尊重農民按《目錄》選購產品的自主權。市、縣補貼專項資金原則上也要參照此《目錄》執行。 二是在銷售價上就低不就高。各項目縣在實施過程中的實際銷售價可低于《目錄》中的**高銷售價,但不能高于《目錄》中的價格;且享受補貼機具的補貼價不得高于非補貼機具的市場價。各實施縣在與生產企業簽訂供貨合同時,應寫明此價格規定條款。各地在實際操作中如發現價格違規情況要及時舉報。 三是在補貼額上不能隨意變更。《目錄》中的補貼額是按照農業部公布的《2007年度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目錄》和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河南省200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實施方案》中的補貼標準而確定,各地須嚴格遵照執行。①E(記者朱慶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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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河南日報農村版 ) 作者: |
發表于 @ 2007年04月20日 20:04:00 |點擊數()